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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繳交23年保費,到退休時每月能領多少養老保險金?
老趙說,當年他拿出工資的五分之一來投保,原本對個人養老保險金寄予厚望,沒想到等了23年,如今卻只等來“48”元,只能買三斤多的豬肉。“物價飛漲養老金怎能不漲?”為此,老趙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思明區法院針對這起養老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 23年前拿五分之一工資投保
23年前,27歲的趙先生在廈門一家企業上班,每月工資50多元。
當時廈門還沒有社保,趙先生擔心退休後沒有養老金。恰巧這時,趙先生獲知當時一家保險公司正在推一種“個人養老保險”產品,保險分為四檔,期限分別是50歲、55歲、60歲、65歲。
趙先生選擇了50歲那檔,他購買了10份,1份1元,因此每月需要繳交養老保險金10元。“1990年的時候,10元已經超出我每月收入的五分之一。”
按照合同規定,趙先生從27歲開始繳交到50歲,年滿50歲後,每月可領取48.008元。 50歲後每月只能領到48元錢
今年3月,趙先生年滿50歲。他去找保險公司領錢,卻被告知,12月開始纔能領取養老金。而且,每月只能領取48元養老金,趙先生無法接受。趙先生說,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10元是個不小的數目。“物價上漲這麼快,保險公司並非不知道。”趙先生說,現在48元的養老金最多只能買三斤多豬肉,根本不能起到養老作用。
為此,趙先生幾次找保險公司協商,但都無果。無奈之下,近日趙先生將保險公司告上法院。爭議焦點養老金能跟物價漲嗎?
“物價飛漲,養老金該不該漲?”近日,思明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養老保險糾紛,法庭之上,雙方針對這一焦點展開激烈爭辯。
趙先生說,養老金應當考慮物價水平,因此,他要求保險公司從今年3月起,按月支付固定年金,支付標准按廈門市城鎮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計算,每月需支付31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