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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天津北辰支行在羣衆路線教育活動中,從轉變工作作風,增強責任意識入手,制定了“無爲問責暫行辦法”,進一步加強對各級領導和員工的管理與監督,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無爲問責暫行辦法”主要是針對在工作中存在的不履行或不及時、不能有效地履行規定職責,導致工作延誤、效率低下的行爲;或因主觀努力不夠,工作能力與所負責任不相適應,導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質量差、完不成任務等工作狀況,旨在強化“有錯是過,無爲也是過;有錯要問責,無爲也要問責”的意識,在全行營造“我來辦、精細辦、想法辦、立即辦”的工作氛圍。
“無爲問責暫行辦法”規定了“不執行首問負責制,無正當理由超時限辦理,以及其他不作爲、慢作爲、亂作爲行爲的”、“對需與其他部門協商辦理的事項,不積極主動協商或提出有效解決辦法的”、“有職責義務配合辦理的部門,拒不配合辦理致使工作久拖不決的”等十一方面的工作表現,有其中情形之一的員工,將視情節輕重對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員工採取提醒談話、通報批評、亮紅牌、停職檢查、給予降職、免職處罰,調離原崗位期整改等“無爲問責”處罰。
爲確保“無爲問責”機制的有效落實,支行成立了由行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專職紀檢監察員組成的問責調查小組,明確了工作職責,對啓動問責程序、問責決定及申訴、問責結果運用以及從輕問責、從重問責等做出了具體規定,支行將通過定期開展滿意度測評等活動,聽取客戶、員工的評議,及時發現和整改無爲行爲,不斷提高服務管理和保障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