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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購房後房主身亡,其父親老肖發現按揭購房時還搭售了一份保險於是將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賠款。但保險公司說家屬和保險沒任何關系,無權起訴、索賠。
渝中區法院金融法庭判決賠款歸銀行衝抵按揭。目前,該判決生效。
車禍死亡保單被拒賠
老肖告訴金融法庭副庭長陳曉紅,2012年5月11日,他兒子小肖在江蘇宜興市發生車禍。當天,小肖駕駛一輛電瓶摩托車在該市城區路上行駛,突然與一輛重型半掛車貨車相撞。小肖經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當地交警部門認定,小肖屬於無證駕駛無牌摩托車,有過錯。但該過錯與事故無因果關系。交警最終認定,貨車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小肖不承擔事故責任。
老肖在家清理兒子的遺物時,找到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單。該保單投保人是小肖,被保險人是小肖,保險金額24.9萬元,保險期間從2011年9月30日零時起至2013年9月29日二十四時止。而事發正是在保險期內。看到保單,讓老肖稍微感到一絲安慰。
小肖出事前一直未婚未育,老肖和妻子是理所當然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老肖為此拿著保單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但保險公司審核後,在2013年4月1日向老肖發出書面通知,結果是拒賠。拒賠理由是小肖無證駕駛,屬於免賠事項。
原來第一受益人是銀行
保險公司方面還口頭告知,該保險受益人為銀行,老肖沒有索賠資格。
這到底怎麼回事?庭審查明,小肖按揭購買住宅時,向銀行貸款24.9萬元,簽訂了《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但該合同第十八條第一項約定,小肖應按合同約定辦理足額保險,並指定銀行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為了辦理按揭,小肖買的這份保險,花了996元。至他死亡,按揭貸款還有239730.79元未還。
保險公司拒賠,銀行這邊為何又不站出來索賠呢?律師分析,小肖房貸沒還清,如果繼承人老肖也沒錢還,銀行隨時可以起訴並將房屋拍賣,不索賠對銀行並無損失,銀行自然可以“先不急”。
老肖無奈將保險公司起訴,並將銀行列為第三人。老肖要求法院判決,將保險賠款支付給銀行衝抵貸款。
但在計算賠款時,老肖因計算失誤,將保險賠款計算為21.8萬餘元。後來也沒要求更正。餘下的貸款缺口只有他自己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