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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張先生反映,他到南開四緯路上的天津自來水集團公司第三營銷分公司服務大廳,爲自來水錶卡充值時,被告知每卡每次充值不能少於10噸水的金額。一貫節約用水,每月用水量不超2噸的張先生認爲此規定很不合理,質疑這是“霸王條款”。張先生說,他租住的房屋下個月到期後將退房,前天他發現屋內自來水錶水費已剩無幾,爲了能繼續用水,他來到自來水公司服務大廳爲水錶卡充值,但是被營業員告知,每張表卡每次充值不得少於10噸水的金額。
爲了證實張先生所述,記者跟隨張先生和他的妻子來到南開四緯路自來水服務大廳。當得知要爲水錶卡一次充2噸水的金額時,櫃檯裏的女營業員直接表示,根據規定,每次每張卡最少充10噸,最多不能超過100噸的金額。
記者據此情況致電供水熱線,客服人員開始表示,他們接到的通知,也是每卡每次最少買10噸,最多不能超過100噸水。當記者反覆詢問設此“最低消費”是否符合相關法規時,客服人員又表示,只要是持水錶卡用戶,可以按整噸單位購買自來水,沒有10噸起售的規定。
當天15:50,市民張先生依據供水熱線客服人員“可按整噸單位爲水錶卡充值”的回覆,再次來到南開四緯路上的自來水服務大廳,營業員還是直接拒絕了他按整噸單位給表卡充2噸水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