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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財政部網站發佈了四部委聯合出臺的《關於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這意味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的正式出臺,具體的補貼額度也得以落實。其中,購買純電動乘用車最高可獲補貼6萬元。
在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四部委聯合出臺的《通知》中稱,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的新能源汽車車型應是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重點加大政府機關、公共機構、公交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力度。補助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貼後支付。
根據工信部此次發佈的補助標準,純電動乘用車每輛補助3.5萬至6萬元不等,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則每輛補助3.5萬元。而對於純電動客車,每輛補助標準爲30萬至50萬元,混合動力客車每輛則補助25萬元。
新的補貼政策的亮點之一在於將依託城市進行推廣,對於示範城市的考覈,《通知》增加了相關明細,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點區域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量不低於10000輛,其他城市或區域累計推廣量不低於5000輛。另外,“相關城市須接受年度考覈評估,未能完成年度推廣目標的將予以淘汰”。
在新能源汽車推廣之處,很多業內專家便表示,如果新能源汽車僅限於一區一地,很難形成規模效應,間接影響了產品質量。爲此,《通知》指出:“推廣應用的車輛中外地品牌數量不得低於30%。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障礙限制採購外地品牌車輛。”同時,政府機關、公共機構等領域車輛採購要向新能源汽車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務、物流、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於30%。
那麼,新規真的能夠切實拉動新能源汽車的銷售量嗎?對此,汽車行業分析人士段德平指出,“新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市場,但很難真正拉昇銷量。”對於天津車主而言,購買新能源車充電問題尚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並且車主普遍質疑車輛電池質量和續航里程問題;就產品價格而言,也並不符合大部分消費者的購買能力;最關鍵的是,車主還不能從思想上接受新能源類汽車。值得關注的是,這些問題不僅在國內市場,就是在新能源車發展較早的日本、美國、德國、英國等國家也未完全解決。因此,新能源車真正全面推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