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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12日宣佈,對兩家違反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期貨公司進行處罰。和融期貨被暫停受理申請開立新的交易編碼一個月,東華期貨接獲《市場監管警示函》。
據瞭解,上述兩家公司的違規行爲是在國債期貨上市前大規模督導檢查過程中被發現的。經查,和融期貨在沒有進行適當性制度核心指標驗證的情況下,對9名沒有商品期貨或者股指期貨仿真交易經歷的投資者予以股指期貨開戶。東華期貨則因技術系統升級操作錯誤,導致誤對一名未提交股指期貨開戶申請的客戶予以開戶。
中金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兩家期貨公司內控制度缺失,嚴重違反了適當性制度相關規定,存在較爲嚴重的風險隱患。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和《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中金所對和融期貨採取暫停受理申請開立新的交易編碼一個月的監管措施,對東華期貨下發《市場監管警示函》。
適當性制度是金融期貨市場的重要制度安排,旨在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障金融期貨市場安全平穩運行。適當性制度的核心指標是“三有一無”,即參與金融期貨的投資者需要具有規定的經濟實力、具備金融期貨基礎知識、一定的金融期貨仿真交易或期貨交易經歷,無嚴重不良誠信記錄。
業界評價認爲,在中國內地資本市場“新興+轉軌”的發展階段,建立適當性制度可引導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理性評估自身對產品的認知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審慎參與金融期貨市場。
2010年股指期貨上市以來,中金所持續對全體期貨公司會員開展了適當性制度檢查,多次對違反適當性制度的期貨公司採取監管措施,從源頭上切實把好金融期貨市場“入門”關。(記者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