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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裏有一個充滿活力、調皮,且極具‘破壞力’的孩子,經常弄壞別人家的東西或者打傷他人,身爲家長的您會怎麼辦?”昨日記者獲悉,一款專爲“熊孩子”惹禍買單的保險悄然上線,投保期限1年,最低保費44元,最高195元。如在保險期內,小孩把鄰居家的電腦砸壞了,或把鄰居家的小孩打傷了,最高可獲得10萬元賠付。但業內人士指出,這款保險不過是靠“噱頭”營銷,在真正理賠時會存在諸多漏洞,比如物品很難界定是否真的是由孩子損壞的。記者胡淼
如何界定是孩子的“過失”?
記者在一則名爲“利用‘熊孩子’保險,給自家換電視”的微博中看到,“我鄰居家的兒子今年8歲了,平時非常淘氣,經常會‘闖禍’,他媽媽天天跟在‘熊孩子’屁股後頭給人賠禮道歉。前不久,我在網上發現了一款專爲‘熊孩子’惹禍買單的保險,突發奇想,要是幫鄰居家的小孩投保一份這樣的保險,然後把不想要的老電視砸壞,這樣保險公司就會給我賠償啦!”
這種方式行得通嗎?保險公司到底如何界定什麼樣的情況是孩子的“過失”呢?
記者採訪到該財險公司業務部門樑經理介紹道:爲“熊孩子”惹禍買單的保險,正規的叫法爲監護人責任險,主要以是否由孩子“闖禍”造成的損失來界定理賠與免賠。定損員會對損壞物品的破壞程度、力度、高度等全方位考察,在適當的時候也會以合適的方式與孩子(當事人)溝通。此外,理賠員會按照出險的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避免騙保情況發生。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孩子惹的事,都能得到賠付。如被保險人或與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員對孩子教唆後造成的損失,或孩子把自己的家庭成員打傷或者損壞了自家的物品,或者孩子因犯錯被徵收罰款罰金及懲罰性賠款等,以及保單明細表或有關條款中列明的免賠額。
“免賠條款”存在漏洞
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盧律師認爲,在免賠條款中“受成年人教唆導致損失免賠”一項,保險公司很難採集到有利證據成爲一大漏洞。如果保險公司要求理賠人員必須在孩子惹禍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對每一個“闖禍”的孩子進行詢問,是否有成年人教唆導致物品損壞或傷害他人的話,這樣就不會有家長願意投保這款保險了,因爲這樣的詢問對孩子成長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