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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用餐前每人交10元押金,如果每位沒吃完的東西不超過150克,離開時就可以退還押金。如果浪費超過這個標準,將不退押金。
據報道,“餓得扶牆進,撐得扶牆出”,這是不少人去自助餐廳消費的目標。不過,蚌埠市的一家自助餐廳卻在消費者就餐前,規定每人收取10元錢的“浪費押金”。如果最後消費者每人浪費超過150克,這筆錢就不會退還。餐廳負責人稱,這是提醒消費者注意節約,一個月下來已有十多人“中招”。
爭議:飯前每人交10元押金
前幾天,紀先生和幾個朋友去蚌埠市寶龍城市廣場裏的一家自助餐廳吃飯。這家餐廳的消費標準是50元/人,餐廳需要先付費後用餐。一行4人,紀先生付了200元,可收銀員卻稱,每人要多收10元押金,“如果每位沒吃完的東西不超過150克,離開時就可以到收銀臺退押金。如果浪費超過這個標準,餐廳將不退押金。”
爲了不浪費,紀先生等人每樣東西都不敢多拿,“都是吃完了再去取。”
餐廳收取浪費押金的做法,有不少消費者認爲能減少浪費,表示支持。但也有消費者對此表示質疑。蚌埠市民湯女士覺得,如果商家真爲了避免浪費,可以餐前和消費者做好約定,用餐結束後對浪費的消費者進行處罰,提前交押金總感覺商家不信任消費者。
餐廳:推行一個月浪費明顯減少
9月11日下午,記者與這家餐廳取得了聯繫。值班經理陸先生證實,該餐廳的確有收取10元“浪費押金”的做法,該做法已經實行了近一個月時間,目的是爲了防止浪費。
陸經理表示,餐廳並不是一開張就收押金,開始雖有工作人員提醒,店堂內也有溫馨提示,但效果不佳。餐廳開業近2個月時間,第一個月消費者浪費情況很嚴重。
“店裏實行這個新規定也是出於無奈。”陸經理稱,雖然餐廳說是150克的標準,但不對剩菜稱重,稍微看一眼,不太過分,餐廳都會退還押金。如今每桌浪費的量明顯減少了。
陸經理透露,到現在已有十幾位消費者被認定是浪費,收取的押金後來沒退還,這些顧客也沒意見,“現在消費者來消費事先就會被告知,如果難以接受可以選擇離開。”
觀點:“以獎代罰”效果或更好
蚌埠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相關負責人曹桂旭介紹,對於是否允許飯店收取“浪費押金”工商部門目前沒有相關規定。但從反對浪費的角度來說,應予以支持。
安徽省徽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秀芬表示,餐廳在收取押金前,要事先和消費者溝通,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如果消費者同意繼續就餐,那就等於雙方達成了某種約定。
另外,王秀芬認爲,餐廳的做法其初衷是好的,但在現實中操作起來並不可取。拒絕浪費還要多管齊下,應喚起消費者自覺的勤儉、公德意識,同時餐廳宜以多種形式加大提醒力度,“由獎代罰,推出發放優惠券、小禮品等各種軟措施鼓勵不浪費,讓人容易接受,杜絕浪費的實際效果也會比處罰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