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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賞月險”引起市場關注。臨近中秋,記者發現,已有51名天津人買了“賞月險”。而昨日,在網絡銷售平臺搜索“中秋賞月險”關鍵詞,顯示已停止銷售。“該款保險進入9月就不再銷售了,主要是防止有人提前獲得中秋節當夜20點至次日凌晨2點的天氣預報。”客服人員解釋道。“只有因下雨而無法賞月時,該公司纔會向投保人進行賠付,而這一保險計劃承保範圍不包括多雲、有霧或霧霾等情況。而由於空氣污染嚴重,中國大城市常常出現這些天氣現象則不包括在內。”新區某保險公司業內人士向記者反映,“保險公司之所以敢做這款產品,是因掌握國內多個城市近20多年的氣象數據,採用提前概率的方法建立起風險模型,無論是什麼樣的天氣,銷售‘賞月險’的保險公司都是最大的‘莊家’。”
對此,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中秋賞月險”涉嫌違反行規,從目前各國保險法立法情況來看,都明確規定,保險產品遵循可保利益原則,既有效保障保險的補償機制,也防範道德風險、限制賠償程度、避免賭博行爲。而保險公司開賣“賞月險”,無論以什麼樣的方式開展營銷創新活動,只不過是製造出“眼球效應”。
“這些保險噱頭的出現,對於保險市場健康發展沒有太大意義,有的甚至會產生誤導。”該負責人表示,本來消費者就對保險的認知度、信任度不夠高,這樣的產品更會給人以“投保容易理賠難”、“保險都是騙人的”等印象。消費者購買保險理財產品,更看重其升值、分紅、保本等投資功能,而忽略了自身保障和風險轉嫁功能。記者胡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