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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運營商擬新增手機上網流量季度套餐 吳名遂制圖
市消保委約談移動聯通電信後,三大運營商承諾將推改進方案
流量套餐改季度,換湯不換藥?
法律專家認為消費者和輿論普遍質疑實質是對基礎資費過高不滿
手機上網套餐含有的流量月底清零是否合法?本月初,一位長沙律師將中國移動長沙公司告上了法院。一時間,有關“套餐內流量用不完能不能收回”的話題引發社會熱議,不少消費者將矛頭指向通信運營商,稱流量月底清零是“霸王條款”。
上海市消保委通過數月溝通協調和公開約談上海移動、聯通、電信,三大運營商昨天終於“妥協”,承諾將推出以季度為單位的手機流量套餐。但此舉旋即又被質疑是“換湯不換藥”。
季度流量包能否滿足消費者的訴求?這用不完的流量,又究竟歸誰支配?
讓步不容易
市消保委今年組織的一項針對2000名消費者的調查顯示,有83.75%的消費者在使用手機上網套餐,他們中有一半人認為流量月底作廢不合理,有七成認為手機流量按月計費方式不夠人性化,應當推行手機流量跨月度計費。
對此,與會的中國聯通上海分公司負責人強調,套餐按月計費是國際運營商慣例,運營商的計費系統與財務制度等都圍繞該慣例運轉,這一點今後不會改變。不過考慮到消費者的訴求有合理性,上海聯通已於本月初向總部提交了一個按季度收費的套餐改進方案。據透露,聯通方面擬新增以季度為計費周期的流量套餐,一季度30元包含300兆流量。
移動和電信也透露了各自的套餐計劃。上海移動稱,計劃年底前推出季度流量套餐,有效期為90天,分30元、60元和90元三檔,分別包含210兆、450兆及840兆流量。套餐內流量用完或過期後,流量包自動失效。上海電信則表示,目前已經推出了類似充值卡的“流量卡”,一季度分10元、20元及30元三檔,分別包含60兆、150兆及300兆流量,不限當月使用,沒有用完的流量會自動延續到下個月。
換湯不換藥?
季度流量包能讓消費者獲益多少?記者以聯通擬推出的方案與其現行基礎資費做比較:新的季度流量套餐中,每兆流量平均資費為0.1元,相當於聯通現行流量基礎資費的三分之一;由於流量的使用期限是一個季度,可以讓用戶有更多的時間來調整自己的上網流量,決定什麼時候少用一些,何時又多用一些。但對不少原本每月套餐流量都用不完的消費者而言,季度流量包的推出卻意義不大。
“替用戶儲存或順延未用完的流量顯然不太可能。”上海聯通相關人士表示,消費者選擇包月套餐時,買的就是一定流量的一個月的使用權,而非流量的永久使用權,只要消費者選擇某種套餐,運營商就視同消費者在特定時間內已經消費了此流量套餐包裡的全部流量。這些通過合同與消費者協商在先,對於流量到期清零,用戶也是接受後纔開始使用套餐的。
該人士還稱,美容卡、健身卡、電影卡都有類似的消費使用次數及有效期限制,“你告訴我,我付月租租房,我有幾天出差不住,能不能算到下個月啊?”
心結在壟斷
從合同法的角度,包月流量清零很難認定是不公平條款。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金可可表示,運營商與用戶約定的上網套餐、疊加包都會說明“僅限當月使用有效,次月失效”,基本尊重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而且包月指的是購買了一個有期限的服務,期限到了,消費者享受服務的權利也自然終止了,這意味著流量自動失效,不可再使用。
“消費者質疑流量每月清零的合理性,表面看是‘心疼’流量,其實是對流量基礎資費過高的不滿。”金可可指出,通信運營行業由於市場沒有形成充分的競爭,其服務、產品及相應的定價往往缺乏與消費者的充分溝通。
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表示,目前有66.39%的調查對象其用於信息消費的支出超過了個人年消費總支出的10%,這一比例接近甚至超過了一些國外發達國家的水平,由此看見,敦促運營商降低消費者的通信成本勢在必行,尤其是要降低套餐內外費用的價差。(記者陳璽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