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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一家金店的工作人員在展示金飾品。新華社資料圖片
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要求,上海市物價局日前對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及老鳳祥銀樓、老廟、亞一、城隍珠寶、天寶龍鳳五家金店的價格壟斷行為做出了罰款千萬元的決定。以此計算,老鳳祥等五家金店2012年在滬不法獲利超過10億元,平均每家約2億元。為何違法行為歷時多年,近日纔被查處?記者就此采訪了發改委相關部門負責人。
操縱價格損害消費者利益
這位負責人說,經查,該協會分別於2007年7月、2009年1月、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11年11月21日多次組織具有競爭關系的會員單位商議制定《上海黃金飾品行業黃金、鉑金飾品價格自律實施細則》,約定了黃、鉑金飾金零售價格的測算方式、測算公式和定價浮動幅度。
上海執法人員依照《價格自律細則》中規定的測算公式及浮動范圍制作了黃、鉑金飾金零售測算價格及浮動范圍表,經測算比對,老鳳祥銀樓、老廟、亞一、城隍珠寶、天寶龍鳳五家金店黃、鉑金飾品零售牌價全部落在測算公式規定的浮動范圍內,並且調價時間、調價幅度以及牌價高度一致。五家金店操縱了黃、鉑金飾品價格,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按年度相關銷售額1%罰款
這位負責人說,《反壟斷法》第十六條規定,行業協會不得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從事《反壟斷法》禁止的壟斷行為。鑒於行業協會在組織各金店達成、實施壟斷協議中起到了主導作用,情節較重,社會影響較大,依法對其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
老鳳祥銀樓、老廟、亞一、城隍珠寶、天寶龍鳳五家金店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關於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考慮到五家金店在調查前已主動停止了違法行為,在調查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並承諾整改,依法對其處以上一年度相關銷售額1%的罰款。以此計算,老鳳祥等五家金店2012年在滬不法獲利超過10億元,平均每家約2億元。老鳳祥財報顯示,其2012年珠寶首飾產品營收194億元。不過處罰僅針對其在上海地區銷售的黃金、鉑金飾品收入計算。
今年5、6月間,上海市發改委與國家發改委兩次約談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和13家上海主要金店負責人,並對上海黃金飾品價格壟斷案立案調查。
典型的橫向價格壟斷案
這位負責人說,由於經濟生活的復雜性,反壟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取證難度大,反壟斷執法機構也需要不斷學習和總結經驗,提高反壟斷執法能力,纔能有效開展執法工作。
這位負責人表示,“我局一直密切關注上海黃金飾品行業的價格行為。根據投訴舉報線索,經過深入調查核實,執法人員於近日掌握充分確鑿的證據後纔做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舉報。”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十三家企業向執法機關遞交了《自認報告》,但執法部門只處罰了五家企業。對此,發展改革委表示,執法機關對提取到的所有證據材料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並對所有被查企業的黃鉑金飾品價格進行了測算比對,證實該五家企業在協會組織的會長會議上商議《價格自律細則》,並在會後遵照實施,因此依法對該五家企業做出了處罰決定。
早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曾向媒體明確表示:上海黃鉑金飾品價格壟斷案是典型的橫向價格壟斷案。“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涉嫌通過行業會議,組織具有競爭關系的企業達成了上海黃鉑金飾品價格壟斷協議,約定黃鉑金飾品的價格計算公式並限定企業價格浮動范圍,限制、排除了上海市場中黃鉑金飾品的價格競爭,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