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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和丈夫在天津打工。最近眼見着天氣越來越熱,兩人打算攢點錢買一臺電冰箱。一臺冰箱的價錢數千元,而李林的月收入爲3000元,“除去房租、伙食和其他日常支出,所剩不多,要想買一臺冰箱,起碼得攢半年的錢。”李林說。到商場一問,卻發現原來可以申請貸款買冰箱。
最終兩人挑選了一臺價值2000多元的冰箱,同時向捷信消費金融公司成功申請了消費貸款,首付500元,每月還貸221元,提前用上了冰箱。
作爲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一項政策措施,不久前,國務院提出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什麼是消費金融?這個聽起來挺專業的詞彙和普通人的生活有什麼關係?
四家消費金融公司共發放39萬筆貸款
與其他信貸方式相比,消費信貸主要是針對較低收入的基層消費人羣,業務涉及耐用消費品和一般用途消費,如手機通訊類產品、裝修裝飾類服務、婚慶嬰幼類產品和服務等,貸款金額相對較低、貸款期限較短且靈活。消費信貸辦理的過程也相對便捷,客戶不需要到營業網點專門辦理,只要在購物時現場申請,就能即時獲得貸款,平均辦理時間爲25分鐘左右。
在成熟市場,消費金融產品是人們獲得的第一款金融產品。“在歐洲,大約有40%的零售商品是通過這種信貸方式來購買的。”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邁克爾·史國奇說。
2010年,消費金融公司開始在我國試點,首批4家公司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成立。3年來,試點的作用日漸顯現。據銀監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目前,4家消費金融公司資產規模已經達到63億元,共發放39萬筆貸款,貸款餘額88億元,部分小額單筆貸款額度僅爲4000元。
然而,消費金融公司試點3年,還沒有在消費者心中落地生根。“我國消費金融發展尚處起步階段,扣除住房和汽車以外的消費信貸僅佔貸款總量的1%左右,而美國這一比例大約爲25%,需要進一步擴大新型消費金融機構範圍。”上海愛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範永進說。
難以形成跨區域經營的規模效應
“從整個消費金融的角度來看,其面臨的主要制約包括:居民的消費信用環境還不健全,個人徵信體系不完善,信用消費觀念還有待提升,同時消費金融政策還缺乏系統性,法律法規不夠健全。而從消費金融公司自身發展來說,一方面面臨來自商業銀行的激烈競爭,另一方面其產品的比較優勢尚未充分體現出來,而且由於受到政策限制,難以形成跨區域經營的規模效應。”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場研究所主任楊濤說。
消費金融業務以小額貸款爲主,業務數量多、額度小、風險大、信貸風險控制成本相對較高,只有達到一定的市場規模,才能形成經營優勢。但是目前我國消費金融公司處在試點階段,在4個城市獨立經營,不能跨區域開展業務,市場規模相對較小。
“消費金融跨區經營規模的擴大不是設立很多的分支機構,而是構建一個更廣闊的營銷商網絡。”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主任李建華表示。當前,消費金融公司與商戶合作經營,例如,捷信有超過300家合作門店,包括蘇寧、國美、迪信通等大型連鎖企業。不過,邁克爾·史國奇說,捷信“信貸工廠”每天的業務處理能力是10萬份貸款申請,但是如今每天的處理量僅爲4000份,消費金融公司的規模處理優勢還未完全顯現出來。
同時,融資渠道單一是另一個瓶頸。現在,消費金融公司資金來源主要是從銀行拆借或是與信託合作,資金成本相對較高,導致消費者借貸費用較高。“在國際上,消費金融公司可以發行債券,或是到銀行間市場去借款。”李建華說。
試點將進一步擴大範圍、增加主體
近日,國務院發佈《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指出“憑藉自身優勢和特點,消費金融公司在銀行消費信貸業務之外起到了很好的‘拾遺補缺’的作用”,“將逐步擴大消費金融公司的試點城市範圍,培育和壯大新的消費增長點。”銀監會表示正在加快修訂《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將進一步擴大範圍、增加主體。
“擴大消費金融公司試點首先應該給予其更多的優惠政策支持,如財稅政策、金融監管政策等;二是支持消費金融公司的產品創新,其錯位發展的重點,應該集中於現有消費金融的‘短板’,如非抵押的信用消費、農村消費金融等領域,另外只有促使消費金融公司走向專業化分工,才能體現出與銀行相比的優勢;三是要真正適應其業務特點,從發起人、資本規模等都逐漸放寬,‘從大到小’,並且引入民間資本;四是可以考慮把消費金融公司發展與互聯網金融結合起來,拓寬網絡與渠道的創新。”楊濤建議,一方面從整體上改善消費金融發展的外部環境,構建多元化的消費金融提供主體與產品體系;另一方面給予消費金融公司更自由的發展和創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