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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早盤,受政策利好刺激,林業股普遍上漲,當前漲幅居前。截止發稿時,永安林業漲4.52%、中福實業漲4.25%、豐林集團漲3.82%、昇達林業漲3.24%。
7月18日,中國銀監會與國家林業局聯合印發《關於林權抵押貸款的實施意見》(銀監發〔2013〕32號,下稱《意見》),明確提出林農和林業生產經營者可以用承包經營的商品林做抵押,從銀行貸款用於林業生產經營的需要。銀監會認為,此舉將實現林業資源變資本的歷史性突破。
半個月前,“金十條”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銀監會政策法規部主任黃毅已向外界透露,下一步金融監管部門將擴大林權抵押貸款,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大中型農機具抵押貸款試點。
農村金融真正破冰,將是本屆政府金融改革的重要議題。7月18日,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告訴記者,此番《意見》共三十四條,最核心的精神在於“解決林權貸款長期以來的有效抵押問題,使得金融機構有能力承擔更高風險。”
“林權具有投資期限長、評估困難等特點,《意見》依據林業特點設計了相適應的方式。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為主,比如森林資源培育開發、林下資源等。”上述監管人士如是點評。
值得關注的是,此番銀監會林權抵押貸款第14條明確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林權抵押貸款業務,要建立抵押財產價值評估制度,對抵押林權進行價值評估。
“對於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林權抵押貸款項目,抵押林權價值評估應堅持保本微利原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具備專業評估能力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以自行評估。對於貸款金額在30萬元以下的林權抵押貸款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參照當地市場價格自行評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評估費。”
事實上,從2006年開始,浙江、福建等省份就已開展了以“盤活”和“變現”為重點的林權制度改革,重點推進林權抵押貸款,隨著林權抵押貸款三十四條實施意見出爐,林權抵押貸款將向全國全面展開,正如上述接近監管機構的人士所言,“之前是各省林業部門在推,這次是國家主管部門在推,重要性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