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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我沒同意,他們工作人員說就沒辦法。我當時向江西一家媒體進行了求助,這個媒體和我一起去江西黃金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找到他們的李凱總經理。李凱總經理看了交易記錄說,確實操作比較頻繁應該有問題,他們公司黃金閣這個操作平臺只允許客戶自己訂貨操作,不允許幫客戶做。而給我開戶的這家公司是他們的一個代理銷售商,他說他們這個銷售商幫客戶代客操盤,頻繁賺取手續費是比較急功近利的做法,是違規的。當時李總承諾會把我5萬元的本金返還回來,最後可能出現什麼問題了他沒有兌現承諾。最後我又去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一個警官說前幾天也有一個客戶報了案說黃金閣涉嫌欺詐,但是他說這方面牽扯到黃金、白銀,人民銀行是主管部門,需要向人民銀行和證監局發函讓他們進行定性。過了兩天我反復去問,他說人民銀行沒有回復,最後他讓我去人民銀行問。我也去了幾次人民銀行,問到的情況就說請示了,總行還沒回復。經過了將近1年,情況還是這樣沒有得到解決。
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炒金?我們在接到小文的投訴電話後,也聯系了黃金閣,但這個事情是發生在一年以前,現在想要了解實情存在困難,於是記者又聯系小文,希望他能提供一些能夠證明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涉嫌欺詐的證據,小文後來提供了一些錄音和圖片,據他介紹江西新聞網有兩位記者在2012年3月接到他的求助電話後就對這一事件展開調查,所以他提供的錄音和圖片都是當時這兩位記者采訪時錄制和拍攝的。經江西新聞網的兩位記者本人同意,我們也將在今天的節目播出這些錄音。我們現在就一起來關注2012年3月記者調查,取證的經過。
2012年3月16日,兩位記者來到投訴人所說的位於南昌市孺子路的“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在這家公司的接待室和迎賓大廳裡,隨處可以看到黃金閣宣傳字樣,但在詢問後,工作人員的答復卻讓記者感到有些意外,工作人員介紹這裡是另一家投資公司——南昌意昂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意昂公司”)。
南昌意昂投資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當時告訴這兩位記者,他們並非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只是代理了“黃金閣公司”的產品和交易系統。
工作人員:黃金閣是我們南昌本土的,而意昂投資有限公司是香港這邊。我們有三個功能,一個是網站炒,像客戶交易之類的,這是炒的一個功能。如果我們的客戶需要提現也是可以的,就憑當時開戶人簽訂的協議書過來兌現也可以。還有套取保值的功能。基本上按各自所需,各取所需。
工作人員還專門又強調“黃金閣公司”的交易系統進行的是現貨交易系統,這和上海的期貨市場有本質的區別。
工作人員:我們跟上海的期貨交易所的品種有區別,它是期貨,我們是現貨,不是期貨。期貨只有一個炒的功能,我們叫現貨黃金交易,就是炒黃金可以在網上買賣,跟國家的三包文件完全沒衝突。在報價方面,國外的報價是美金報價,國內的報價全部是系統報價的。
針對公司經紀人惡意刷單瘋狂賺取手續費一事,意昂投資有限公司這位李經理說,這是經紀人個人所為,跟意昂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他還說,公司明確規定經紀人不允許獨自代客戶操盤,所以這名經紀人目前已經被公司開除。
調查中,記者發現,南昌意昂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的產品代理商,其電話營銷、與客戶簽訂合約,公司名稱等都打著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的旗號進行操作。所以在這之後,記者又找到黃金閣公司總部,公司總經理李凱的回復更加讓人意外。
李凱在看過小文的交易單後說,根據客戶的訂單情況可以看出,這筆單子的操作確實很頻繁。他說意昂公司作為代理銷售商打著黃金閣的牌子去進行業務開發,幫客戶代客操盤,頻繁賺取手續費,是急功近利的做法,都是違規的。李凱還解釋到,而且“意昂公司”並不是自己的簽約企業。
李凱:意昂這家企業並不是我們的簽約企業,它跟我們企業並沒有取得這樣的合作程序。它由兩個企業構成,有一個企業跟我們合作,另外一個企業跟我們沒有合作的,意昂跟我們沒有任何合作,它沒有以這個企業的名號跟我們進行任何簽約,更名了以後我們只認准以前的企業,以前的企業叫頂尖。
針對客戶是否屬於非法炒金平臺的質疑,李凱還說,“黃金閣公司”的交易平臺只是電子訂貨平臺,不是黃金交易平臺。
李凱:我說白了,如果是一個交易場所,是要收取客戶的手續費的,而黃金閣不收取手續費,我們只收取客戶買賣的差價,就像金店一樣。其實我們的交易模式跟實物金店是一模一樣的。
李凱他一再表示黃金閣操作平臺只是電子訂貨系統。但是當記者提出,如果黃金閣操作平臺僅僅是電子訂貨系統,那為何不直接把產品放在公司官網上接受客戶預訂?作為公司對外稱呼的電子訂貨系統為何還能實現產品買進、賣出?李凱沒有給予直接回答。
記者又再次來到南昌意昂投資有限公司,意昂投資一位劉姓總經理肯定的告訴記者,貴金屬交易所走的都是這種模式,他們確實是江西黃金閣投資公司的產品代理商。
劉經理:我跟你說,他這個平臺是它的,他是銷售商,我們是代理商,我們要簽的任何合同肯定是他的合同。現在貴金屬交易都是這種模式,他是總代理模式,平臺都是他的。
據當地媒體的記者介紹,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證監會等5部門在2011年年底聯合下發《關於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後沒多久,“黃金閣”停止了炒黃金業務。但到目前為止“黃金閣”還打著銷售實物的幌子,繼續開展炒白銀、鉑金以及鈀金等業務。據相關部門介紹,已經接到不止一起關於“黃金閣”的投訴。
南昌市公安局東湖分局彭警官:黃金閣他不是第一個來報案的,在前面也有人來過反映情況。炒黃金最後歸中國人民銀行監管,在日常過程中,如果涉嫌發違法犯罪,要由它先進行認定,認定以後,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我們也打了報告請示了公安廳,跟人民銀行也溝通了。我們把相關材料整理好報告了省公安廳,公安廳也出具了一個關於要求認定黃金閣是否涉嫌違法經營犯罪活動的認定函發給人民銀行。去年就發過去了,但是人民銀行一直沒有回復我們。
記者又撥通了中國人民銀行南昌分行相關工作人員的電話。
工作人員:你們是媒體嗎?通過正規的渠道跟我們行裡聯系,我們會根據行業的要求對有關的事項,特別是媒體采訪纔會有答復。
由於昨天(17日)聯系時已經接近下班時間,所以後來記者再撥通其他部門的電話都已無人接聽,節目播出後,我們的記者會繼續聯系相關監管部門,核實清楚黃金閣的交易模式是否涉嫌違規。
6個月後5萬本金虧七成,交易手續費竟然佔虧損金額的六成半,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張立棟以及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的胡鋼律師,給出了他們的看法。
張立棟:我們首先要看交易結果,因為這種交易結果很可能是多種因素造成的。是不是騙錢要看這個結果是怎麼產生的。從這個案例來看,主要是因為交易平臺的所謂代客理財用高頻次的惡意交易替客戶理財,這裡面很明顯在騙取顧客的傭金。
胡鋼:我研究了一下類似的媒體公開的相關案例,發現這類所謂經營或者貴金屬的交易平臺,他們的盈利模式大概是這樣,它所謂的交易手續費或者類似的其他名義收費的分配額度是這樣的,首先由交易平臺收了一筆,然後會和交易平臺的代理平臺分,代理公司又會和具體的經紀人或者交易員進行分。也就是說,本案中所謂的經紀人被公司開除了,實際上這三家組織和個人都從所謂的虧損額中獲得了相應的收益,已經落袋為安了,哭泣的還是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