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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陝西省環保廳向國電西北分公司發函,決定暫停該公司除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外在陝項目環評審批和相關手續辦理。
根據國家和陝西省簽訂的《陝西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國電寶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應於2012年完成1號機組脫硝改造任務,2013年完成3號機組脫硝改造任務。在今年3月召開的全省重點減排項目推進會上,省環保廳要求該公司必須按期完成國家和省上目標責任書項目,2號機組6月前建成脫硝,3號機組9月前建成脫硝。5月7日,省環保廳現場檢查發現,國電寶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應完成的1號機組煙氣脫硝改造尚未動工,3號機組脫硝改造工程進度僅進行地基開挖施工,建設進度十分緩慢,影響了全省氮氧化物污染減排任務完成,因此,省環保廳研究決定,暫停國電西北分公司除環境治理工程項目外在陝項目環評的審批和相關手續辦理,直至脫硝工程建設任務完成。省環保廳要求國電西北分公司督促寶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加快工期,積極協調督促建設方,採取有效措施,倒排工期,兩臺機組改造分別於6月底和9月底前完成脫硝改造任務。
據悉,國電寶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4×300MW機組2010年氮氧化物排放基數爲25980.48噸,佔寶雞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5%,若順利完成“十二五”脫硝任務,可減排氮氧化物18186.34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