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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今天發佈消息稱,決定對《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和《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進行修改,將設立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提升至人民幣5000萬元,且保險經紀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爲實繳貨幣資本。
據瞭解,在此次修訂前,保險專業代理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人民幣200萬元,保險經紀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則爲人民幣1000萬元。其中經營區域不限於註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爲人民幣1000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保監會在將最低註冊資本限額大幅提升至5000萬元的同時,也取消了有關申請分支機構須增加註冊資本的要求。按照以往的規定,保險專業代理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以註冊資本最低限額設立的,可以申請設立3家分支機構,此後每申請增設一家分支機構,應當至少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20萬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區或直轄市首次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至少增加註冊資本人民幣100萬元。
“保監會此舉意在繼續推進保險專業中介規模化,也意味着提高准入門檻、鼓勵支持保險中介機構規模化發展的政策導向正在納入穩定、規範和透明的軌道。”保險專家告訴記者,爲引導保險專業中介規模化發展,提高增量發展質量,保監會近年來一直在進行制度研究和改革,此次大幅提高專業中介機構的准入門檻,就是希望能夠引導市場形成一些有專業能力、服務網絡和業務規模的保險中介機構,從而逐步優化保險市場結構。張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