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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做生意:賣口香糖
4歲的時候,巴菲特開始做起人生第一筆生意——賣口香糖。
巴菲特的伊迪姨媽送給他一個漂亮的小托盤,上面隔成五格,可以分別擺上5種不同口味的口香糖。
巴菲特先到爺爺的雜貨店進貨——批發價3美分一包,一次買上20包,放到他的小背包裡,從中拿出5包不同口味的口香糖,整整齊齊擺好。
每天下午放學寫完作業,吃了晚飯,在傍晚的夜色中,巴菲特背上小背包,端著小托盤,在他家附近開始挨家挨戶推銷。
那是1934年左右,不像現在到處都是便利店,更沒有大型超市,只有為數不多的雜貨店。而且美國地廣人稀,大多數人一家一棟房子,住得都相當分散,許多人家離雜貨店也比較遠。大老遠專門跑到雜貨店買一包口香糖,不值得。
上門服務,價格和雜貨店一樣,都是5美分,乾嘛不從小巴菲特的手裡買呢?
就這樣巴菲特挨家挨戶賣口香糖,賣一包收入5美分,扣除進貨成本3美分,淨賺2美分。每一次接過客戶遞過來的那枚5美分硬幣,巴菲特都很高興。
巴菲特過了80歲還記得他4歲多賣口香糖時遇到的一件事。一位名叫維吉尼亞·馬科伯瑞的太太說:“小家伙,我要一片口香糖。”巴菲特說:“我不拆開零賣。”
巴菲特至今還記得他賣口香糖學到的商業經驗:口香糖只能整包賣,不能拆開賣。一次要做5美分的生意,不能只做1美分的生意。要賺大錢,不能只賺小錢。
2008年,巴菲特聯手瑪氏公司收購了他4歲賣的口香糖生產廠家———箭牌口香糖公司,總收購價格是230億美元。
賺100億美元股票的初接觸:賣可樂
5歲那年夏天,巴菲特人生中第一次喝到可口可樂。冰鎮的,好冰,好爽。他從此喜歡上了喝可口可樂。他發現,幾乎所有人都愛喝。在酷熱的夏天裡,最好做又最賺錢的生意是賣冷飲,在所有冷飲裡最暢銷的飲料是可口可樂。
巴菲特6歲時,一次能背6瓶可口可樂。他從爺爺的雜貨店批發來6瓶可口可樂,25美分。然後背著挨家挨戶推銷,一瓶5美分。那些乘涼的大人們,會很高興買上一兩瓶。賣完6瓶,巴菲特就能收入30美分,扣除進貨成本25美分,淨賺5美分,毛利率20%。
巴菲特6歲時,全家破天荒到艾奧瓦州的奧科博吉湖畔度假,巴菲特照樣做生意。他每天從當地的雜貨店批發可口可樂,跑到湖邊,向那些曬著日光浴的游人挨個推銷,結果生意比在老家好做得多,很快就能成功把一打可樂全部賣出。
巴菲特在1989年大筆買入可口可樂公司股票後,在1989年的年報中興致勃勃地回憶起了童年趣事:“我從1936年開始以25美分6瓶的價格從巴菲特父子雜貨店批發可口可樂,然後再以每瓶5美分零賣給周圍的鄰居們。在我跑來跑去進行這種高利潤零售業務的過程中,我很自然地觀察到可口可樂對消費者非同尋常的吸引力及其中蘊藏的巨大商機。在隨後的52年裡,在可口可樂席卷全世界的同時,我繼續觀察到可口可樂的這些非凡之處……直到1988年夏天,我的大腦纔和我的眼睛建立了聯系。一時之間,我對可口可樂的感覺變得既清晰又非常著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