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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11日電據保監會網站消息,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公司因在團險業務中存在編制虛假文件資料、銀保業務中存在以工資績效維護渠道的行爲,被陝西保監局開出罰單。
經查,2011-2012年期間,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陝西省分公司在團險業務中存在編制虛假文件資料、銀保業務中存在以工資績效維護渠道的行爲,導致公司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
陝西保監局認爲:1、該公司銀保渠道相關人員的銷售渠道維護行爲爲職務行爲,由公司承擔其法律後果並無不當,且該行爲影響了公司財務、業務數據的真實性,公司即使規範了以後的公務支出行爲並做出明確規定,但對已經發生的違法行爲未能消除或減輕其後果,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第27條第1項的規定;2、該公司在團險業務中存在編制虛假文件資料的行爲導致其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亦是我局予以行政處罰的主要理由。
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的行爲違反了《保險法》第86條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172條的規定,陝西保監局決定給予該公司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