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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月25日凌晨,國內成品油最高零售價年內首次上調,其中汽油每噸300元,柴油每噸290元。折合93號汽油0.23元/昇,0號柴油0.25元/昇。隨後,北京市發改委據此也相應調整了北京汽、柴油價格,92號汽油零售價提至8.05元昇,0號柴油零售價提至8.03元昇。此次調整後,國內部分地區的汽油價格重新回到“八元時代”。圖為車主趕在調價前進站加油。中新網記者金碩攝
國家發改委今天發布消息稱,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運行後的10個工作日已滿,但由於汽、柴油的漲價幅度低於每噸50元,新機制下的首次油價調整將延期,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衝抵。
3月26日,國家發改委宣布出臺國內成品油價格機制完善方案,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的主要內容,一是將成品油調價周期由22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二是取消掛靠國際市場油種平均價格波動4%的調價幅度限制;三是適當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品種。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按照新機制要求,成品油價格每10個工作日都會調整一次,該降就降,該昇就昇。但如出現以下情況將不調整或者少調整:
——當汽、柴油的漲價或降價幅度低於每噸50元,折合到每昇調價金額不足5分錢,為節約社會成本,零售價格暫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衝抵。
——當國內價格總水平出現顯著上漲或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國際市場油價短時內出現劇烈上漲等特殊情形需要對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控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同意後,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