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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主席傅強恩4月8日給美國國會參衆兩院領導人寫信,反對在上個月通過的一項政府撥款法案中有關禁止購買中國信息技術(IT)產品的條款。他敦促國會在以後的撥款法案中不要包含類似的條款。
傅強恩當天在寫給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裏德、衆議院議長博納、參議院少數黨領袖麥康奈爾、衆議院少數黨領袖佩洛西的這封公開信開宗明義地表示反對編號爲H.R.933的法案中的第516條。美國國會上個月通過並由美國總統奧巴馬在3月26日簽署生效的這一法案爲聯邦政府在截止到9月30日的本財政年度剩餘幾個月提供撥款。法案中的第516條規定,美國商務部、司法部、美國宇航局和國家科學基金會不得利用任何撥款採購由中國政府擁有、管理或資助的一個或多個機構所生產、製造或組裝的信息技術系統。
傅強恩在信中說:“美國的國家安全固然重要,但這不應該成爲保護主義的藉口。”他指出,產品安全是基於一種產品如何被製造、使用和維護,而不是基於它由誰、在哪裏生產。專門針對中國,禁止採購中國製造的任何東西,顯然超出了合理的安全關切的範疇。他敦促美國與中國合作解決網絡安全問題,以免這一問題傷害雙方建設性的經貿關係。
當前,美國國會正在考慮就網絡安全進行立法,並討論2014財年政府預算案。傅強恩敦促國會與處在技術創新前沿的美國公司探討提升網絡安全的步驟。他強調,應該通過恰當和有效的工具來實現網絡安全目標,而不應基於針對特定國家的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