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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茅臺(600519)(600519.SH)和五糧液(000858)(000858.SZ)日前先後披露的2012年年報顯示,與其他酒企不同,“貴州茅臺”和“五糧液”的商標並不歸屬上市公司,而且兩家公司每年還需向母公司交納不菲商標使用費。這其中五糧液付出的代價遠超茅臺。
根據五糧液的年報,五糧液交給五糧液集團的商標使用費是3.46億元,同比增長44.17%。其中,五糧液集團將1個廠徽標識許可五糧液非獨佔使用;“五糧神”、“聖酒”等91個商標允許五糧液獨佔使用。但這並不包含最爲核心的“五糧液”品牌。
資料顯示,五糧液免費使用包括“五糧液”、“尖莊”、“五糧春”、“五糧醇”等在內的四個商標。而這也正是五糧液品牌的核心所在。
對於商標使用費的徵收標準,五糧液表示,按使用“廠徽標識”的所有酒類產品年銷售收入的1.27%計算支付“廠徽標識”使用費;對‘五糧神’等91個商標,其噸銷售價在3萬元及以上的產品,每噸支付商標使用費1500元;噸銷售價在1.2萬元及以上至3萬元以下的產品,每噸支付商標使用費1400元,噸銷售在1.2萬元以下的產品,每噸支付商標使用費1300元。
最爲核心的“五糧液”品牌免費使用,五糧液仍付出高昂的商標使用費。與之相對應的是,茅臺的商標使用費雖然同樣昂貴,但遠不及五糧液。年報顯示,2012年茅臺交給集團的商標使用費是2.68億元,同比增長38.86%。
值得注意的是,茅臺所有商標總計費用才2.68億元。五糧液在不包括五糧液、五糧春、五糧醇等品牌的情況下,商標等費用居然達到3.46億元,品牌使用費遠超茅臺。
根據2012(第18屆)中國100品牌價值榜的數據,五糧液品牌價值達到創新高的659.19億元,位列第三,茅臺也以373.46億元的品牌價值名列第八。但茅臺和五糧液都沒有最爲核心的商標所有權。這就是說,公司努力創造的品牌價值與卻與上市公司沒有一毛錢的關係。
貴州茅臺4月8日收於164.32元,上漲0.29%;五糧液收於21.76元,下跌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