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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同一種藥品,在不同的藥店價格卻相差這麼多。”昨日市民林女士表示,她在不同藥店同樣購買一粒片仔癀,價格最多差五六十元。記者走訪也發現,同藥不同價的現象比較普遍,而在榕藥店表示,對於基本藥物國家制定指導價,只要不超過限價,各家藥店可根據自己的進貨渠道等方式調整價格。
據市民林女士介紹,接連幾日她在福州市區多家藥店、醫藥超市購買每粒3g重的片仔癀,同樣都是漳州片仔癀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價格卻大不一樣,有的藥店賣460元/粒,有的賣480元/粒,還有的藥店甚至賣520多元/粒。“同樣一粒片仔癀不同藥店價格相差近五六十元。”林女士稱,其實不僅是片仔癀,她平時買感冒藥等藥品也會碰到同藥不同價的情況。
昨日,記者走訪福州市區內多家大藥店發現,“同藥不同價”的確普遍存在。在同一家藥店,不同廠家生產的同一種藥銷售價格也不同,例如撲爾敏、止瀉寧、氟哌酸、環丙沙星等家庭常備藥品的價格均有所不同,一盒價格相差在5元至10元。
對於同藥不同價現象,榕多家藥店負責人告訴記者,常用藥一般是由政府制定一個最高限價。由於不同醫院、藥房進貨渠道等有所不同,藥品進貨價格也不一樣,因此同一種藥品的售價也有可能不同,只要藥品售價不超過政府最高限價就不算違規。不過,在榕藥店也表示,一些藥品如果沒有政府最高限價,完全由廠家、藥店自己定價,就可能會造成售價懸殊的現象。 -記者李永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