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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銀監會發布了《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第五條中限制了銀行資金池類業務的規模上限爲理財產品餘額的35%或總資產規模的4%(孰低),同時規定該類資金池業務需在2013年底按自營貸款計量加權風險資產。第五條的影響分爲兩部分,第一是超出上限部分的理財產品的資產規模需要被壓縮,第二是未超出上限的部分將擴大銀行風險加權資產規模,從而拉低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並限制銀行未來的規模擴張速度。由於通知並未規定何時銀行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規模需要低於上限,因此第一部分的影響時點尚不確定,但計入風險加權資產時點已明確規定在13年底,因此13年底銀行資本充足率將有所下降。
第八條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爲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這是“表外舞劍(理財),意在表內(買入返售)”。實際上影子銀行最需要監管的部分是藏在銀行同業資產項下(特別是買入返售資產下)的表內同業資產,這類資產名義上是買入返售同業資產,但通常都附帶給對手方隱性的回購承諾。銀監會此次提到隱性回購承諾,爲未來打擊同業資產埋下了伏筆。如果部分銀行因爲理財受限而將該類資產轉至同業項下,可能未來會招致銀監會使用類似第五條的餘額上限的方式對同業資產進行監管,那麼銀行的資產規模可能會進一步收縮。綜合以上測算,大型銀行受到的影響微弱,而興業、民生、華夏、南京、寧波等銀行受影響較大,特別是興業,對資產規模的影響達到21%。
對經濟的影響可能甚於對銀行的影響。從過去幾年的情況看,影子銀行融資餘額的增速最低30%,最高131%,對經濟增長的相關性逐年上升,對全口徑融資的貢獻也逐漸從30%上升至40%。從影子銀行融資結構來看,目前受到影響的銀銀同業、銀證合作這部分,目前佔到整體融資的3.9%,對增速的貢獻度達到10%。1)如果未來這部分餘額不提升,對整體融資增速拖累約2%,對名義經濟增長的拖累約0.6%。2)如果未來這部分佔比不提升,對整體融資增速沒有影響,對名義經濟增長無影響。3)如果未來這部分增速維持80%的高增長對整體融資增速將有2%左右的拉動,對名義經濟增長影響約0.6%。
政策的實際影響在於如何執行,建議全面換倉大型銀行。歷史上看,監管層對理財、融資平臺等也是是三令五申,但最後板子打下來卻基本不疼,原因在於很多監管在執行上無法最終落地,又或者,銀行可以通過變通方式對政策進行消解。因此,政策的實際影響需要跟進一步跟蹤監管的執行力度。在政策具體執行過程尚未明朗之前,建議全面換倉至不受直接影響的大型國有銀行。(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