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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省地稅局獲悉,3月15日起,廣東省地稅局創新以往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開具方式,不再集中印製、統一郵寄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在保留辦稅服務廳提供開具紙質版完稅證明服務的同時,開闢網絡及自助辦稅終端自助查詢、打印、網上查驗、短信訂製等多種服務渠道。
據悉,納稅人可根據自身需要,登錄廣東省地稅局門戶網站“個人所得稅專區”欄目或各地自助辦稅終端,國內居民(包括港澳臺同胞)或外籍個人分別憑身份證號碼或個人身份綜合信息和密碼查詢本人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納稅信息,自助打印電子版完稅證明。
據介紹,電子版完稅證明爲一聯式,與辦稅服務廳開具的紙質版完稅證明具有同等證明效力。電子版完稅證明記載納稅人在廣東省內(深圳除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項目、所屬期、稅額和納稅地點,開具機關統一爲“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套印“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電子出票專用章”,專用章顏色爲黑色,證明號碼由系統按照規則統一派發,可供查驗真僞。在查驗過程中如果出現納稅人提供的電子版完稅證明與網站顯示的納稅信息不一致的情形,以廣東省地稅局門戶網站顯示的納稅信息爲準。
省地稅局負責人介紹,納稅清單可與電子版完稅證明配套使用,不單獨具有證明效力。
省地稅局還開通了訂製手機短信告知服務,納稅人可在省地稅局門戶網站或自助辦稅終端預留手機號碼,自願訂製該項免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