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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我省將進一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緩解農村融資難、擔保難。日前,省政府下發通知表示,將通過加大“三農”信貸投入、支持涉農金融產品創新等十條措施加強農村金融服務。
我省將加大“三農”信貸投入,對支農成效較好的農業銀行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執行比農業銀行低2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對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繼續執行優惠存款準備金率。
福建將提升涉農金融服務,通知表示各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進一步提高省內單戶農戶貸款限額,對30萬元以下的農戶貸款簡化或合併流程,按照“一次覈定、隨用隨貸、餘額控制、週轉使用、動態調整”的模式管理。同時,通知鼓勵對引糧入閩企業給予信用貸款,國有糧食企業抵押貸款的資產抵押率可提高至70%以上。鼓勵有條件的縣、鄉(鎮)政府設立農村貸款週轉金,對一時還貸困難的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給予低息或免息支持。列入信貸扶貧開發創新試點的閩侯等縣(市)應完善創新試點辦法,扶貧小額信貸要及時投放到位。
我省將支持涉農金融產品創新,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農民住房抵押貸款業務;擴大林(茶、果)權抵押貸款規模,林業種植業貸款期限可延長至15年以上,林權抵押貸款最高抵押率可提高至70%以上,逐步擴大免評估小額林(茶、果)權抵押貸款。
我省還將加大對農村金融服務的財稅扶持力度,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按90%計入收入總額。
此外,我省還將通過推動“金融服務不出村”強化“三農”融資擔保服務、改善農村社會信用環境、擴大涉農中小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增強涉農保險保障、維護農村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