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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保險條例》實施,行業有法可依,同時也考驗行業服務管理水平
《農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後,農業保險終於有法可依,經辦保險機構也開始從試點探索走向合規經營。
“對農業保險這種特殊的財產保險來說,必須要有適應其產品和經營特點的遊戲規則。”首都經貿大學農村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國柱在接受《農村金融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庹國柱坦言,沒有這些規則,農業保險經營就會陷入混亂,或者缺乏效率。這是歷時近6年,兩次啓動制定《條例》的主要原因。同時,《條例》的正式實施意味着農業保險試點的結束,開始正式全國推廣。
“對農險經營機構來說,要想貫徹落實好《條例》,首先必須做到有法必依,牢固樹立發展和規範意識。”中華保險農險部總經理韓濤表示。與韓濤的感觸一樣,多家保險機構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條例》給公司帶來最大的變化是行業告別粗放式經營,走向規範發展、合規經營。
經營主體需資質
堅持保護性開發,建立嚴格的經營主體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資格標準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經營農業保險必須取得保監會的審批。據介紹,目前保監會對於農業保險經營的審批有兩種:一是主體審批,目前,我國有22家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基本實現了糧食生產大省都有2家以上農業保險經營機構;另一種是業務審批,即將擬開辦的農業保險業務逐筆報經保監會批准後,方可經營。《條例》出臺後,保監會將主要依據農業保險市場準入條件,以主體審批方式進行監管。考覈包括內控制度、償付能力、再保險和大災風險安排及風險應對預案等。
人保財險負責人表示,當前我國農業保險市場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基礎依然薄弱,應當堅持保護性開發,建立嚴格的經營主體管理制度,明確經營資格標準,規範進入退出機制,適當控制主體數量。
泰山保險幸運地通過了這些苛刻准入制度的層層考驗,2012年9月,正式被批准進入山東省農險市場,得以在自家門口開辦農業保險。據泰山保險總經理張雲翔透露,爲了進軍農險,泰山保險精心準備了3年多。籌建期間,就專題調研了山東省“三農”情況及全國農險發展動態,形成開展山東省農險的調研報告。開業伊始,各處“取經”。目前,公司針對山東省農業特點初步設計的19個農險產品已獲保監會批准,核心業務系統基本實現了農險承保和理賠的全過程系統管控。
經營方式要合規
五公開、三到戶,切實保證財政給予的保險費補貼依法使用
據瞭解,對於財政補貼型農業保險,由於其具有一定的政策性特點,故而在條款和費率設計上,不能完全像商業保險一樣由保險機構自行決定。農業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應當依法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審批或者備案。
據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儘管嚴格監管,但是實際中仍有操作空間,虛增賠款、製作虛假賠案套取資金、虛報災情等現象也會發生,從能繁母豬保險到水稻、棉花等種植業保險都發生過違規操作。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高度重視農業保險規範經營問題。爲切實保證財政給予的保險費補貼依法使用,規定禁止以虛構或者虛增保險標的、虛假理賠、虛列費用等任何方式騙取財政給予的保險費補貼。
多家保險機構負責人表示,“五公開、三到戶”一直是在農村做保險遵循的服務規範,即“惠農政策公開、承保情況公開、理賠結果公開、服務標準公開、監管要求公開”和“承保到戶、定損到戶、理賠到戶”。安華保險稱,《條例》出臺後,該公司針對相關流程都進行深入研究,力圖使各個流程更加完善。同時,還研究了部分農作物品種的出險查勘定損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