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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15”即將到來之際,在天津保監局的指導下,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與北方網財經頻道特別策劃推出“保險陷阱那些事”活動,旨在幫助消費者進一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了解更多保險產品的相關知識,最大限度避免“上當受騙”。3月4日,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產險部主任劉元禎在接受北方網專訪時提示消費者,每臺車只需購買一份交強險,多買的部分無效;在購買交強險以後,如果還要購買機動車商業保險的,最好在同一個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這樣一旦車輛出險後方便理賠。
劉元禎表示,在保險合同期內,消費者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志,以備公安交通管理人員查驗;被保險機動車因轉讓、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批改手續。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劉元禎說,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一旦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在保險合同期滿後,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記者付春英實習記者焦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