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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3·15”即將到來之際,在天津保監局的指導下,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與北方網財經頻道特別策劃推出“保險陷阱那些事”活動,旨在幫助消費者進一步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了解更多保險產品的相關知識,最大限度避免“上當受騙”。3月4日,天津市保險行業協會壽險部主任王政在接受北方網專訪時為消費者支招,購買壽險產品應注意三個問題:
一是購買時要根據風險需求裡來挑選保險產品。王政進一步解釋,消費者在決定購買保險之前,先要清楚自己為什麼要買這份保險,要根據自己的風險需求來選擇。在實際購買時一定要切實考慮自己家庭的經濟情況、年齡結構、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
二是購買保險時應該如實告知。即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與保險有關的重要事項告知保險公司,投保人的陳述應當全面、真實、客觀,不得隱瞞或故意不回答,也不得編造虛假情況。應當說,履行告知義務是投保人的法定義務。
三是購買保險時不要代簽名。王政強調,購買保險時,所有相關的文字資料上都需要保險消費者本人親筆簽名,不是本人簽名的就稱為“代簽名”。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此為理由,將“代簽名”保險單視為無效保險單,做出拒賠或退保的處理。
此外,王政還提到,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時,應注意仔細閱讀和研究保險合同條款的內容。特別是對於不懂的內容,應當要求保險公司做出明確的解釋。同時,還要弄清楚保險條款中的專用術語,不能“想當然”地去理解。如:觀察期、猶豫期、寬限期等等。(記者付春英實習記者焦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