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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在官網公佈了《關於修改<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要“提高懲罰性贖回費,鼓勵長期投資”。這一《徵求意見稿》一旦正式生效,意味着今後投資者如果隨意買入基金又很快贖回,將會被基金公司收取高額費用。
不鼓勵短期持有基金
在《徵求意見稿》中,證監會表示,爲避免短期投資人頻繁交易對長期持有人利益造成損害,懲罰性贖回費的選擇性規定將修改爲強制性規定。即對於收取銷售服務費用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投資人持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將收取0.5%以上的贖回費,並將上述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於不收取銷售服務費的股票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基金,投資人持續持有期少於7日的將收取1.5%以上的贖回費,對持續持有期少於30日的投資人收取0.75%以上的贖回費,並將上述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持續持有期少於3個月,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75%歸入基金財產;持續持有期少於6個月但多於3個月,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50%歸入基金財產。
短期持基獲利不高
據基金管理公司介紹,持有者短期贖回,特別是在市場下跌的過程中贖回,會嚴重影響長期持有人的利益。因此,對這部分人收取相對較高的費用,並以此補貼“忠誠的”持有人,是比較合理的。此外,在目前銀行爲主代銷渠道的情況下,不少一線銷售人員不斷遊說客戶頻繁更換基金,如果交易費用不高,投資者很容易被銀行“忽悠”成爲追新一族。
另一方面,投資者短線交易基金將會減少稅收的優惠幅度,這樣整個基金很可能就無法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了。
不過也有投資者擔心,在目前上市公司不斷爆發業績造假的情況下,如果剛申購的基金不幸中招,投資者不贖就面臨淨值損失,贖回面臨手續費的損失,將處於十分不利的局面。好買基金的專業人員表示,新的交易費用制度一旦實行,投資者只有慎重選擇基金,才能避免不利局面的產生。記者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