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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券商正在擁抱杠杆時代。
目前,監管部門正著手修訂《證券公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擬調整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這將給證券公司經營帶來重大變化,證券公司理論最大杠杆率將提高到10倍以上。
風險控制指標方面,目前的淨資本和風控指標體系是在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期間形成的,對於當時證券行業的發展有著良好和積極健康的正面影響。但經過最近幾年的改革發展,目前證券行業無論是業務類型、還是業務規模都已經發生了很大變化,而原有指標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譬如,創新業務的發展,金融衍生品對風險控制的影響,融資融券和直投等重資本業務在券商業務中比重上昇等。顯然,現行風控指標體系逐漸反映出一些不相適應的矛盾。
所以,有必要適當調整現行風控指標體系,以進一步提高證券公司財務杠杆率,放大證券公司業務空間。自2008年《證券公司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實施以來,證券行業杠杆率最高僅達到3倍左右。舉個例子,2011年,券商板塊的平均杠杆倍數僅為1.49倍,而銀行的杠杆率達到了14-19倍,保險達到8-10倍,信托超過了20倍。由於券商杠杆率過低,證券行業的淨資本回報率遠遠低於金融行業中的其他子行業。證券公司借助杠杆進行運營是國際慣例。不過,目前對海外投行來說,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去杠杆化、降低杠杆率,對中國證券公司而言,則需要進一步提高杠杆率、加快創新發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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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提昇杠杆率的時候,要與中國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水平相適應。在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前,華爾街主要投行杠杆率甚至達30多倍。正因為高杠杆,華爾街投行纔會倒下。
事實上,就在去年,證監會兩次調整證券公司風險資本准備計算標准。這種調整有利於提昇證券公司可載業務規模。不過,風控指標的調整短期內不會給券商帶來實質性的業績提昇,但有利於解除淨資本監管模式下限制券商發展的桎梏,對行業及公司的發展起輔助作用。利於證券公司財務杠杆的放大、ROE的提昇,利於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尤其利好在創新業務中已經布局並等待擴張的券商,對於創新業務尚處於起步階段的小型券商也具有業務助推意義。
另外,在證券業創新的大背景下,新業務對放大杠杆的訴求對風控指標提出了要求。在證券業業務轉型的歷程中,直投等買方業務與融資融券等資本中介業務均相對於原有以經紀業務為主的賣方業務,均更加消耗資本;同時由於既有的行業淨資本監管方式,新業務的開展強依賴於淨資本規模、受制於風控指標管控。
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我國券商的經營杠杆率有望提昇。而筆者也大膽預測,隨著創新的深入,券商行業的業績或將呈現爆發性增長,從而打開券商股的業績成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