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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全面實施一般診療費,爲10元左右,並可經由基本醫保按比例報銷。此外,還將擴大醫保門診統籌範圍,各省增補的慢性病用藥等和當地公立醫院銜接。就此,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孫志剛。
一般診療費明確10元左右
2010年國辦發《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設立一般診療費,即將原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合併,不再單設藥事服務費。目前,各地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及已開展基本醫保門診統籌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大部分已先行執行一般診療費,並給予醫保報銷一部分,患者只需自付部分費用。
意見提出,全面實施一般診療費,並明確原則上10元左右。並將其納入基本醫保門診統籌支付範圍,按規定比例支付。醫保支付比例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並擴大門診統籌範圍。
一般診療費與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專項補助經費、運行補助政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醫保基金等,將成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常態化補償措施,從制度上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有效運轉,不再以藥養醫,從而維護其公益性。
基本藥物制度將擴大實施範圍。鼓勵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在沒有政府辦基層機構的鄉鎮和社區,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落實基本藥物制度,以確保每個鄉鎮、社區都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農墾、林業等系統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公立醫院)所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可參照執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政策。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明確基本功能。政府在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每個街道辦事處或3萬—10萬居民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並重點支持邊遠山區、地廣人稀的農村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鄉鎮衛生院建設,到2015年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達標率達到95%以上。
慢性病用藥今後在鄉鎮醫院也能買到
“據統計,已經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並開展了規範集中採購的省份,基本藥物實際銷售價比制度實施前平均下降30%左右,工信部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生產的藥品佔中標品種的63%,並有效遏制了過去基層藥品採購渠道不正規,回收藥、假劣藥充斥市場的情況發生。但也要看到,在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一些生產企業惡性競爭,有的藥品配送不及時等。”孫志剛說。
意見對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等環節進行了鞏固完善。對經多次採購價格基本穩定的基本藥物試行國家統一定價;對獨家品種試行國家統一定價,也可探索以省(區、市)爲單位,根據採購數量、區域配送條件等,直接與生產企業議定採購數量和採購價格;對少數基層必需但用量小、市場供應短缺的基本藥物,採取招標定點生產等方式確保供應。對競標價格明顯偏低的藥品進行綜合評估,避免惡性競爭。
針對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藥品配送服務,意見提出郵政等物流行業也可以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參與藥品配送。
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調整方面,提出由省級人民政府統一增補本省(區、市)目錄外藥品品種,並禁止將權限下放到市(地)、縣(市、區)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增補品種時,要充分考慮基層常見病、慢性病用藥與當地公立醫院用藥的銜接問題。也就是說,很多原來只能在公立大醫院纔買得到的慢性病用藥,今後有可能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也能買到。
全科醫生特崗項目將爲基層留好醫生
基層缺好醫生,服務能力較弱。意見專門提出深化編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待遇,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
意見提出,明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法人主體地位,落實其用人自主權。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實行定編定崗不固定人員,變固定用人爲合同用人,變身份管理爲崗位管理。這種競爭性的用人機制將有助於提高醫務人員積極性。
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待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覈定的收支結餘中可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適當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合理拉開收入差距。對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對口支援醫務人員,地方政府給予週轉房等生活保障,在職稱晉升、社會榮譽等方面予以傾斜;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醫務人員,按規定落實津補貼政策;對在農村地區長期從醫、貢獻突出的醫務人員,按國家規定給予獎勵。
全科醫生是基層“健康守門人”。意見提出,實施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和欠發達農村地區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實施全科醫生特崗項目,確保如期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配備目標。鼓勵高校醫學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志願到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醫學畢業生,其學費(助學貸款)由國家補助(代償)。對鄉鎮衛生院人員每5年進行一次全員崗位培訓,將培訓結果作爲崗位聘用與績效考覈的重要內容。
對於最基層的村醫,賦予其承擔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保障其待遇。建立定期免費培訓制度,新進鄉村醫生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或以上資格,力爭到2020年鄉村醫生總體具備執業助理醫師或以上資格。各地可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
常態化的補償渠道建立會不會導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養懶漢”?孫志剛說:“迴歸和維護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是醫改的基本方向,應當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迴歸公益性與吃‘大鍋飯’之間沒有必然因果關係。三年多來基層醫改的實踐證明,只要綜合改革落實到位,公益性與積極性、公平和效率並不衝突,可以相輔相成。”
在監管方面,意見強調了績效考覈、科學補助方式等手段,並明確對過度醫療、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諉病人、虛報公共衛生服務等違規行爲的機構及人員,予以通報、罰款乃至辭退、吊銷執業證書等處罰;嚴厲查處沒有按照規定實行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基層機構。醫保經辦機構對醫療服務行爲和費用實行實時監控。
國務院醫改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通報進展情況,對工作滯後的進行約談。本報記者李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