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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2月20日訊(記者劉永曉)今天,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簡稱《意見見》)。《意見》就完善基本藥物採購和配送、加強基本藥物使用和監管、深化編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完善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等涉及到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機構的七個方面的具體問題進行了部署。
該《意見》要求,在偏遠的基層地區,沒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鄉鎮和社區,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落實基本藥物制度,確保每個鄉鎮、社區都有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意見》鼓勵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基本藥物。在沒有政府購買服務的範圍、內容等,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將符合條件的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基本醫保定點,對其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給予足額補償。農墾、林業等系統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含公立醫院)所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後,可參照執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