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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和手段——
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
本報記者周琳
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現代農業,必須建立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這是充分考察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發展現狀和趨勢提出的科學論斷。
中國農科院農經所農村發展室研究員夏英認爲,經過多年發展,目前全國已初步形成以家庭聯產承包經營爲基礎、以政府公共服務機構爲主導、多元化市場主體廣泛參與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首先,公益性服務體系初步形成。我國已逐步建立從中央到鄉鎮多級政府公益性服務組織。目前,全國種植業、畜牧獸醫、漁業、農機、經營管理等系統共有縣鄉兩級公益監管服務機構數十萬個,人員超過100萬人。
其次,經營性服務體系初具規模。隨着農業產業化的深入發展,在生產加工、市場流通等領域涌現了大批農產品加工、購銷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應的農業企業,農戶產前生產資料供應和產後銷售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此外,我國還初步建立起經營規模不斷擴大、專業分工逐步完善、區域佈局比較合理、運行機制趨於規範的農產品流通服務體系。農資供銷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創新,流通渠道實現了多樣化,基本形成了由供銷社農資公司、農資生產企業、種子公司、個體工商戶等多種市場主體共同參與農資經營的格局。
同時,合作性服務組織快速發展。據最新數據,目前全國經工商註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超過50萬家,實有入社農戶超過4100萬戶,約佔總數的兩成。農民合作社已成爲帶動農戶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在農業技術推廣、生產資料供應、標準化生產、農產品營銷等服務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
“但應該看到,目前我國農業社會化服務機構中仍存在着一些問題。一方面,公益性社會化服務機構建設相對於經營性機構來說發展較慢。如基層農技推廣領域,‘上面千條線,下面幾根針’的狀況在部分地區依然存在,基層農技員的工資待遇依然不高。”中國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宏觀室主任黨國英認爲,應強化農業公益性服務體系,提升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具體可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建立補助經費與服務績效掛鉤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供銷社在農業社會化服務和農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部分經營性社會化服務機構也不規範,尤其是部分農產品流通服務組織,存在欺騙農民、擡高流通成本等問題,需要通過法律準繩及行業內部自律條例來規範,也可採取政府訂購、定向委託的獎勵補助、招標等方式,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公益性服務,在此過程中通過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規範。
這些問題對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解決“誰爲種地服務”問題提供了空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程國強認爲,要不斷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方式和手段,培養多元化服務主體,以滿足農業發展的新需求。一方面,應鼓勵搭建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平臺,發展專家大院、農村科技服務超市等新型服務模式。另一方面,發展農業信息化服務,重點開發信息採集、精準作業、農村遠程數字化和可視化,氣象預測預報、災害預警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