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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過審批制和備案制,再到新的註冊制,保險資管公司經營債權投資計劃的門檻在不斷降低。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險資債權投資平均收益率6.36%
2月1日,保監會正式發佈了《關於債權投資計劃註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保險資管公司發行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實行註冊制。業內人士分析,這意味着債權發行的效率將會更高,也會有更多的保險資金進入債權投資領域。
據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透露,截至去年12月末,保險機構累計發售83項基礎設施投資計劃、11項不動產債權計劃,備案金額3025億元。
吸引大量險資入市“挖金”
去年底,保險資金投資渠道不斷鬆綁,放開了股權、不動產、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貨等領域的投資範圍。今年伊始,保監會再度推出保險資金投資新政,發佈了《關於債權投資計劃註冊有關事項的通知》。根據《通知》,今後想要發行債權投資計劃的保險公司,只需向保監會指定的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報送註冊材料,而無需再向保監會資金運用部備案。
所謂保險資金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是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專業管理機構作爲受託人,面向委託人發行受益憑證,募集資金以債權方式投資基礎設施項目,按照約定支付預期收益並兌付本金的金融產品。
有業內人士稱,這意味着險企債權投資的流程更便捷、效率更快速。更關鍵的改變是,將由市場而不是監管部門來承擔企業資質的風險。經歷過最初的審批制,到之前的備案制,再到如今的註冊制,保險資管公司經營債權投資計劃的門檻在不斷降低,這意味着將會有更多保險資金進入基礎設施債權投資領域。
近年來,債權計劃漸漸成爲險資眼中的優質投資渠道。在資金成本增加,投資回報預期攀升的背景下,具有低風險、收益較高的債權投資計劃成爲保險機構青睞的對象。在引入險資之前,國家級大型工程的資金來源幾乎完全靠財政資金解決,也給國家財政造成很大的壓力。保險資金規模大,期限長,且追求穩定收益,投資基礎設施有利於保險資金更好地進行資產負債匹配管理。保險資金參與的債權項目,都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具有良好償債能力和穩定現金流的項目,重點投向國務院批准的基礎設施、交通、能源、環保、市政、通信等行業,因此安全性較高。
2011年,“太平資產—南水北調工程第三本期債權投資計劃”400億元融資合同正式簽約。該計劃採取分期發行方式,資金用於南水北調工程東、中線一期工程建設,期限爲4至8年。南水北調工程債權投資計劃是迄今爲止中國保險行業資質等級最高、發行規模最大的債權計劃,具有風險低、收益較高、穩定的特點,有利於保險資金資產負債的合理配置。該計劃得到了中國人壽、中國人保等20多家機構的追捧,成爲目前債權產品與認購中,保險機構參與最多的債權計劃。
2012年,一些重大的基礎設施建設均有險資的參與,如太平資產-中廣核核電項目債權投資計劃、太平資產-四川高速債權投資計劃、泰康-湖南國省幹線公路債權投資計劃、安安-武漢城市圈城際鐵路債權投資計劃等。
債權投資空間巨大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在2013年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政策通報暨培訓會議上透露,2008年至2012年,保險行業投資收益率分別爲1.89%、6.41%、4.84%、3.49%和3.39%,大部分年度的收益率都低於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比一般5.5%左右的壽險產品精算假設,收益率缺口較大。
從保險資金運用的幾個主要渠道來看,近十年間,45%-55%的保險資金配置在債券上,收益率維持在4%至4.7%之間,年均投資收益佔行業投資收益的比例約爲43%。權益投資平均收益較高,波動大,保險資金自2003年開展基金、股票投資以來,累計投資收益爲2767億元,年均收益率7.76%。十年來,權益投資以13.17%的佔比取得21.66%的投資收益,特別是2006年、2007年、2009年,投資收益率分別達到29.46%、46.18%、22.71%,總體業績不錯。但2008年、2011年和2012年,投資虧損分別爲-11.66%、-2.34%和-8.21%,顯示出高波動性特徵。
隨着投資渠道的放寬,保險資金協議存款的佔比逐步降低,從2004年以前最高佔比超80%至16.5%,2012年末又回升至33%。
而另類投資雖然投資基數較小,但增長潛力大,其中債權計劃產品收益率較好,但規模還較小。
截至去年12月末,保險機構累計發售83項基礎設施投資計劃、11項不動產債權計劃,備案金額3025億元,平均投資年限7年,平均收益率6.36%。
從現實情況來看,險資債權計劃多投資於基礎設施建設,這也正契合了保險行業服務經濟全局的要求,但投資基礎設施的比例還較低,未來應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2013年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議的數據顯示,保險資金運用累計在23個省市投資基礎設施3240億元,而2012年全國保險資金運用餘額爲6.85萬億元,基礎設施投資僅佔4.73%,離投資比例上限距離尚遠。
國泰君安的分析顯示,保險監管會議提出了“穩步推進基礎設施及不動產債權計劃等產品發行制度的市場化改革”,開閘放水信號強烈,基礎設施及不動產債權計劃等產品發行與投資最高比例可達20%。(記者孔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