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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國務院法制辦發佈消息,中國保監會制訂了《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爲消費者投訴處理設定了時限,一般保險投訴須10日內解決,特殊情況也不能超過60個工作日。
《意見稿》還規定,保險機構須在保險消費投訴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告知投訴人。投訴人對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做出的投訴處理決定有異議的,可自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該保險機構、保險中介機構的上一級機構書面申請覈查。
市保險協會相關專家指出,目前仍有一些保險公司在處理消費者投訴過程中存在片面維護公司利益、處理不及時以及推諉敷衍等問題,《保險消費投訴處理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後,將有助於緩解這一問題,並促進保險消費投訴快速處理機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