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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食品買了可以退換,家電買了也可以退換,可是汽車呢?想必有相當一部分購車者都曾有過新車買到家還沒開幾天就出現各種各樣的故障,不得不返回4S店修理的經歷。雖然不用花錢,可是新車瞬間變舊車,難免讓人有種吃蒼蠅的感覺。尤其對那些辛辛苦苦攢錢買了價值不菲的汽車的人,更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只能自認倒黴了。而造成這種尷尬的根本原因就是汽車作爲一種商品,消費者享受不到真正的“三包”服務。
日前,讓消費者望眼欲穿的汽車三包政策歷時8年終於迎來曙光,《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及三包憑證》國家標準,眼下正在面向社會徵求意見。這是否預示着汽車三包政策真的離我們越來越近了呢?“包修、包換、包退”俗稱三包,然而在國內汽車市場,消費者卻最多隻能享受到包修這一項服務,買到有問題的座駕,消費者除了罵兩句街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這次的徵求意見稿規定,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新車或退貨。同時意見稿還對汽車零部件“三包”範圍作出了明確,對於發動機、變速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等8種中“主要零件”範圍進行了說明,進一步明確了廠商的責任,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邱寶昌認爲,這大大增強了汽車“三包”可實施性。
邱寶昌:對消費者應該是一個福音。關鍵是舉證責任問題,在什麼情況下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對於消費者是福音,那麼是否對廠商就是噩耗呢?一輛汽車有兩萬多個零部件,每個零部件易受損程度不同,如果按照消費者的想法,三包到底,有了問題就退換那麼對於廠商來說的確會吃不消。曾經參與規定起草的原中國消費者保護協會祕書長助理王前虎說,汽車獨特的商品屬性增加了三包的難度:
王前虎:汽車如果有問題都在行駛過程中才會發現,不僅涉及到道路、設施或者汽車本身,還包括駕駛人員在操控過程中的一些因素,如何來區分責任,所以在制定三包規定的相關條款過程中,進行量化過程中要進行反覆的斟酌。
而中國汽車工業發展研究所高級經濟師賈新光認爲,汽車三包絕不是隻保護消費者一方,國家標準的出臺實際上也是在保護汽車廠商:
賈新光:現在廠商也苦惱,有些消費者不滿意反覆要求這個要求那個,廠家也沒辦法。比如現在外觀內飾什麼的就不管了,所以實際上這個對廠家也是有一定的保護的。消費者不可以無限制的去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