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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告,涉嫌不按規定使用備案保險條款,太平洋產險黔江支公司被重慶保監局罰款10萬元。太平洋產險黔江支公司經理徐林,對違法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警告並罰款1萬元。
2011年期間,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黔江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黔江支公司”)在承保黔江區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車輛保險時,使用團體意外險代替車上人員責任險,共涉及機動車153輛,保費72000元。經太平洋產險黔江支公司測算,少收保費26.36萬元。
重慶保監局認爲,太平洋產險黔江支公司在使用團體意外險時,用特別約定方式對團體意外險的保險責任作了重大改變,並虛構團體和被保險人,屬於不按規定使用備案保險條款。依據保險法規定作出上述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