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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南航CZ6524航班在大連落地後發生了貨物燃燒事件。經大連機場公安分局對起火事件的調查認定,此次貨物着火原因爲包裹內耐風火柴自燃引起。在中航協的進一步調查中,發現在南航航班貨物燃燒事件中,有2宗含有鋰電池物品的實際託運人爲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
11月7日,首都機場安保公司在對北京飛力士物流有限公司發往長沙的一單貨物安檢時,發現飛力士提供的《非限制性物品運輸聲明》鋰電池型號不在南航鋰電池備案表中。
中航協對相關貨運操作的上海韻達貨運有限公司、上海匯行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啓昊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給予處罰,註銷這3家航空銷售代理公司資格認證。註銷上海圓通速遞有限公司、北京飛力士物流有限公司二類貨運代理資質,要求各航空公司不再承運圓通和飛力士攬收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