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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訴訟“馬拉松”,奧康笑到最後
2012年11月18日,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歐盟高等法院於11月15日下達的判決書,裁定奧康訴歐盟皮鞋案措施涉及的歐盟反傾銷法規某些條款的解讀是正確的,並推翻了歐盟普通法院作出的一審裁定,高等法院認爲一審判決不當,歐盟將賠償奧康訴訟費500多萬元。這標誌着中國鞋業奧康耗時6年終於贏得了抗辯歐盟反傾銷的全勝。奧康董事長王振滔說,自從收到這份判決書後,他的個人手機就一下子接到了200多個祝賀的電話。
2005年7月,歐盟委員會繼取消此前持續14年對中國皮鞋實行配額限制後,鑑於中國已加入WTO組織,重新調整策略,對中國皮鞋發起反傾銷立案調查。
2006年10月7日,歐盟對中國製鞋業正式實施爲期兩年的反傾銷措施,徵收16.5%的高額反傾銷稅,中國涉案企業1200多家。
面對歐盟的反傾銷大棒,同年10月23日,奧康聯合泰馬、金履等4家鞋企向歐盟初級法院提起訴訟。
2010年3月,歐盟初級法院駁回奧康等中國5家鞋企的訴訟請求,宣佈中國鞋企一審敗訴。2010年4月8日,中國商務部上訴至世貿組織,請求WTO成立專家組,協調解決這場由歐盟發起的不公正的國際貿易爭端。
在重重壓力下,泰馬、金履等4家鞋企退出訴訟抗爭。
面對這一嚴峻局勢,奧康果斷決定“打下去”,繼續上訴至歐盟高等法院,單槍匹馬“再戰二審”。
2011年3月31日,延長15個月的反傾銷措施到期,歐盟宣佈從當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對中國皮鞋徵收16.5%的高額反傾銷稅。這一維持了近5年之久的不合理貿易保護措施終於壽終正寢。
然而,這只是歐盟在行政上單方終止了制裁措施,但未了結反傾銷的法律官司。經過奧康的積極努力,歐盟高級法院最終在2012年11月15日正式下達判決書,終裁奧康勝訴。
甩掉16.5%附加稅,中國企業增加競爭砝碼
有關法律專家稱,這場中國企業抗辯歐盟反傾銷“洋官司”取得勝訴獲得的直接好處:一是誰敗訴誰承擔,歐盟將承擔所有的訴訟費,預計高達約500萬元人民幣。二是歐盟要向中國企業和進口商退回已收取3年的反傾銷稅。更爲重要的是,爲中國企業應訴反傾銷官司提供了借鑑。
溫州鞋革行業協會執行會長謝榕芳認爲,奧康打贏歐盟反傾銷案,更大的意義就是在今後中國皮鞋進入歐盟,這條綠色通道就通了,不用再加16.5%的附加稅了。今後如果歐盟地方性保護主義違反世貿組織規定的,中國企業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
雖然勝訴給奧康所帶來的直接經濟利益並不多,但喜悅仍然寫在王振滔的臉上。在公司大樓的門口,慶祝訴訟勝利的大紅橫幅懸掛在最顯眼的位置。在製鞋的生產車間,工人們也在小聲地談論着這個消息所帶來的效應。
奧康公司董事長王振滔認爲,擺脫反傾銷大棒最爲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不斷提高自身實力。
中國企業“走出去”,需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產品科技含量,以強有力的品牌作支撐。王振滔說,“中國製造”基本上是產品出口,而未實現品質出口、品牌出口,這是屢被反傾銷的根本原因。中國企業還應走出相互殺價、無序競爭的誤區。
在歐盟開始對中國鞋企徵收高額反傾銷稅時,開始有一千來家民企接受歐盟反傾銷調查。但後來許多企業紛紛退出,應對的企業從1000來家銳減至30來家,後來又進一步縮減,僅有奧康等5家企業真正反抗訴訟。而一審判決敗訴後,僅剩奧康孤軍作戰。這種現象反映我國企業在面臨不平等或者不公正貿易裁定時的恐懼、逃避與不作爲心態,這是當下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信心軟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