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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表示,短期來看,資源性產品價格可能造成消費終端價格上漲;長期來看,真正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體系有利於保護稀缺資源
從階梯水價到階梯電價,從天然氣價格改革到業內一直呼籲的成品油價格改革,以及正在推進中的電煤價格並軌,資源品價格改革正在有條不紊的進行。
十八大報告指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國家能源局專家委員會委員史丹表示,我國從2000年以來的能源價格改革總體上仍停留在方法的完善上,未來改革應進一步強化市場機制作用,爲此可以放開油氣進口限制,促進競爭機制形成。
一直以來呼聲很高的天然氣價格改革或將進一步推進。
我國天然氣出廠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跨省輸送費用由國家統一制定,城市輸配和終端銷售價格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管理。自去年底,國家在廣東、廣西試點天然氣價格改革,改革的思路是用“市場淨回值法”代替“成本加成”定價,將天然氣價格與由市場競爭形成的可替代能源價掛鉤。業內人士分析認爲,2011年底兩廣試點的價改機制由於試點範圍小,無法推動上下游的價格聯動,因此2013年向全國範圍內推廣價改機制,或許可以有所突破。
業內一直期待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也在擇機推出。
現行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不完善,調價週期太長且波動幅度限定較爲嚴格,使得價格難以貼近市場行情。早在今年3月國家發改委就曾表示,今年將會擇機推出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此前,一直有消息說國家發改委已對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完善,並上報國務院。新成品油定價機制推出只是時間問題。
此外,“市場煤”與“計劃電”的長期矛盾。電價改革相對緩慢,仍然由政府主導。目前,我國競價上網機制沒有建立、沒有獨立的輸配電價。上網電價無法反映應燃料價格變化,銷售電價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沒有完全考慮到輸配電量大小的變化。電力市場改革明顯滯後於煤炭市場。日前,消息稱即將啓動煤炭價格領域改革,完全放開煤價管制,結束價格雙軌制,煤、電的矛盾現狀或將會有效緩解,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爲,資源性產品關係到國民經濟運行的諸多重要部門。比如電力、汽車等行業,改革總體方向應是市場化。短期來看,資源性產品價格可能造成消費終端價格上漲;長期來看,真正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體系有利於保護稀缺資源。
此外,他還認爲,目前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的時機較好,居民消費價格較低,CPI同比增長幅度約在2%左右,煤炭等資源價格較低,相對溫和的物價水平爲改革預留了較大空間。
資源品價格改革的另一個重要領域是水價改革。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21日在其對外發表的署名文章中明確指出,未來應強化稅收促進經濟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進一步推進資源稅改革,除將煤炭資源稅計徵辦法由從量徵收改爲從價徵收並適當提高稅負水平,以及其他礦產資源提高從量計徵稅額外,還將適時把水資源納入資源稅徵收範圍。
據瞭解,目前對水資源只徵收水資源費,不僅收費標準過低,且在收入分配上也不具備地方稅種性質,由地方徵收後大部分要劃撥上級財政。此前,已有專家從資源節約角度向相關部門建議擴大資源稅徵收範圍,在各類資源中,水資源一度被列爲徵收迫切性最高的資源品種。
11月21日,廣州已經正式實施階梯水價。除廣州之外,全國性的階梯水價方案也在緊鑼密鼓的制定中,國家發改委已就水價改革事宜制定國家層面的指導意見,其主基調便是理順水資源價格、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的定價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