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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我省學生制服將進行招標採購,儘量減輕學生家長負擔,最大限度減免貧困學生費用。昨日,記者獲悉,省教育廳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我省中小學生統一着裝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我省實施中小學生統一着裝的範圍爲屬於城市範圍的中小學校,原則上是學校自主、家長自願、統一招標、規範管理。《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規範學生統一着裝招標採購工作,要按照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的有關要求,以合理有序的競爭來提高產品質量、減輕學生家長負擔,原則上各地應以設區市或縣(市、區)爲單位,由教育行政部門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中小學生統一着裝組織統一招標採購,任何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均不得直接指定統一着裝生產經營企業。
《通知》明確,學生制服的質量監督,要求符合《學生服裝福建省地方標準》。據介紹,《學生服裝福建省地方標準》(DB35/T836-2008),於2008年9月由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正式發佈,從2008年10月開始實施。《通知》要求各地着裝管理部門要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學生統一着裝規範,優選學生統一着裝款式,科學合理地確定學生統一着裝的品種和數量,最大限度地減免貧困學生的統一着裝費用。
省教育廳明確,以上通知下發後,省教育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加強中小學生統一着裝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的通知》即行廢止,原《福建省學生服裝製造企業資質認定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