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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爾Ⅲ的核心實質是提高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而目前中國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已經達到了巴塞爾Ⅲ的標準,因此,不存在推遲實施的問題。
當全球銀行業執行巴塞爾Ⅲ的日期日益臨近時,美國卻突然決定無限期推遲執行巴塞爾Ⅲ,歐洲也未給出執行的具體“時間表”。那麼,中國銀行業是否也會相應推遲實施巴塞爾Ⅲ?對此,接受《金融投資報》記者採訪的有關人士說,巴塞爾Ⅲ的核心實質是提高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而中國銀行業可輕鬆應對巴塞爾Ⅲ,但爲了防範中國銀行業的潛在風險,我國將實施比巴塞爾Ⅲ更嚴的“中國版巴Ⅲ。”
中國或不會推遲實施
廣證恆生諮詢公司策略部經理張廣文說,美國、歐洲推遲執行巴塞爾Ⅲ,這在市場的預料之中,因爲目前美國,特別是歐洲銀行業還未從國際金融危機中脫身,整個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都難以達到7%的“底線”,因此可將此舉視爲給商業銀行“減壓”。
中投顧問金融行業研究員邊曉瑜表示,巴塞爾Ⅲ主要是針對商業銀行的核心指標做出規定,歐美國家未能執行巴塞爾Ⅲ的決定符合業內人士預期,其不希望通過“嚴打”本國銀行破壞金融業的復甦勢頭。
對於中國銀行業是否也會相應推遲實施巴塞爾Ⅲ,張廣文說,巴塞爾Ⅲ的核心實質是提高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而目前中國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已經達到了巴塞爾Ⅲ的標準,因此,不存在推遲實施的問題。
信達證券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師說,估計中國銀行業的不會相應推遲實施。因爲推遲執行巴塞爾Ⅲ不利於銀行業控制風險,穩健經營。
上述信達證券分析師說,目前中國銀行業已經達到了巴塞爾Ⅲ所要求的最低7%的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即使於2012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巴塞爾Ⅲ,中國銀行業也不存在困難。”
雖然目前中國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表現尚可,不比巴塞爾Ⅲ要求的核心資本充足率遜色。但由於我國銀行業以大型國有銀行爲主,其憑藉壟斷性優勢獲得較高收益,核心資本充足率並不能真正反映我國銀行業的狀態。
浙商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詹詩華說,中國銀行業有可能實施“中國版巴Ⅲ”。
金融危機後,中國監管層對金融監管更趨審慎,中國銀監會已經將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調高。“中國版巴Ⅲ”對銀行業的核心資本充足率要比巴塞爾Ⅲ高出1.5個百分點,即要求8.5%。而目前部分商業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已經接近這條“紅線”,如浦發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由年初的9.20%下降至8.87%,逼近8.5%的監管紅線。
此外,銀監會規定2012年底前發行的次級債,即便不滿足“含有減記或轉股的條款”等標準,仍可以計入監管資本。但從明年1月1日起發行的次級債,必須滿足“含有減記或轉股的條款”,否則將不被計入監管資本,從而難以起到提高資本充足率的作用。“目前商業銀行大量發行次級債和增發股份,其原因就是補充資本充足,使核心資本充足率達標。”張廣文分析說,在今年裏,商業銀行有望通過發行次級債融資約1500億元,其中,農業銀行500億元,中國銀行230億元、建設銀行400億元、招商銀行230億元,遠超今年前10個月600億元次級債發行總量。
中國銀行業有潛在風險
張廣文認爲,目前中國銀行業已經達到了巴塞爾Ⅲ對核心資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但同時應該看到,這是一個時點數,也就是說,這是從靜態角度來說的;如果從動態角度看,來自於地方融資平臺的貸款有可能成爲潛在的放貸風險。“前幾年通過地方融資平臺,銀行共放貸給地方政府超過10萬億的貸款,而這些貸款主要投向了政府投資的項目,現在面臨着風險。”張廣文說,首先,這些項目大多屬基礎設施項目,收益水低、回收週期長;其次,在經濟轉型期間的傳統行業經營形勢普遍不佳,而新興產業還沒有到大量產生稅收的時候;同時,營業稅改增值稅後,更多的稅收將由中央財政統收統支,地方政府的還貸能力將下降。
詹詩華認爲,中國銀行業的潛在風險,更多的是體制性的深層次原因。國有商業銀行又承擔了大量的不良資產,他們需要依靠不斷吸納儲蓄來解決資金流動的需求。而儲蓄的增加,又致使成本上升,進而引發了放貸逐利的要求,這就使銀行在對借款人資信狀況掌握不完善,甚至不合要求時頻頻放貸。其結果是增加了銀行的風險資產,導致了銀行資本充足率的下降。
“事實上,銀行的資本並非越多越好,過高的資本量將會降低財務槓桿比率,增加籌集資金的成本,進而影響銀行的利潤。”詹詩華說,因爲核心資本的大部分都佔壓在變現能力弱的固定資產或虧損資產上,進一步降低了銀行補資的能力,削弱了銀行資本功能發揮的基礎。要提高核心資本充足率,需要對核心資本做“加法”,對風險資產總額做“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