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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訊昨日(11月7日),中國基金業協會在其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任職備案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將基金公司副總經理任職由審批制改爲備案制。
《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副總經理從聘任或解聘正式生效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向協會進行備案。
根據《通知》,任職備案的人員範圍包括,基金公司副總經理或一些不設副總經理基金公司分管投資、銷售、運營業務的負責人,以及協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此前,今年10月上旬,基金公司副總經理取消審批已被列入國務院最新一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
業內人士預計,在改爲備案制後,未來基金公司副總上任和離任的速度或更加頻繁。(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