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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11年11月正式推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方案以來,時間已過去接近一年。日前,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工作座談會上傳出消息,至今年年底,“營改增”試點將擴大到9個省(直轄市)和3個計劃單列市,這些地區經濟總量、服務業增加值和稅收收入超出全國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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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改革一向是政府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營改增”被認爲是近年來我國在經濟領域的一項重要制度改革。政府出臺此項政策的初衷是降低企業稅負、促進服務產業的發展和經濟結構的調整。從試點的情況,新政策的效果已初步顯現,國務院在試點真正開始僅半年左右即決定擴大試點範圍,反映出此項政策實施順利、受到了廣大納稅人的歡迎。
我們爲“營改增”試點初見成效、我國的制度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取得新進展感到高興,但同時還要提醒,因爲即使是理論上完美無缺的“良政”措施,也有可能因爲執行過程中的偏差而導致一些本不應有的副作用:
其一,在“營改增”擴大試點範圍乃至最終在全國推廣的過程中,一定要切實防範政策被扭曲。“營改增”既然是一種減稅政策,必然會導致稅收總額的減少。當前許多地方政府的財政都不寬裕,而那些曾經嚴重依賴土地財政的地方政府日子更是不好過。從財政部披露的各省份前三季度財政數據看,一些地方的稅收收入增幅減小而非稅收入增幅大增,甚至有的地方非稅收入高出稅收收入40多個百分點。這種情況反映,一些地方政府在稅收減少的情況下,已經在積極“開源創收”以緩解財政吃緊的狀況。在這種背景下,進一步推廣“營改增”是否會成爲某些地方政府另闢蹊徑開源創收的藉口呢?
其二,對於一項新政策,我們習慣於先試點、後推廣,但試點過程中的公平問題也應受到一定關注。例如,我們注意到,目前試點地區交通運輸和現代服務業企業來自外省市的訂單已經開始增加,這表明改革試點相應擴大了交通運輸和現代服務業的市場需求。但是,問題在於,試點地區企業由於享受到了新政策帶來的稅收抵扣,因而與其他地區同行業企業相比,它們在成本上更具優勢。這顯然有些不公平。考慮到目前試點地區大多爲服務業相對發達的地區,這種不公平如果持續的時間不斷延長,很可能會進一步拉大不同省份和地區之間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因此,如果“營改增”被認爲確實具有預期的作用,當前要做的似乎不應是擴大試點省份範圍,而是應儘快結束試點、在全國推廣。
其三,此次“營改增”的主要目標是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這個目標當然是正確的,但我們想說的是,調整經濟結構不僅僅限於發展現代服務業,我們在重視發展服務業的同時,不能忘了製造業和農業等實體經濟。儘管當前世界上主要發達經濟體的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比重通常在60%以上,不少人也因此把增加服務業比重看作了調整經濟結構的目標,但是服務業畢竟是以服務實體經濟爲生的,服務業的發展及其價值的體現歸根結底都不可能脫離實體經濟的發展。而發達經濟體近幾年來的經驗也反映,過分依賴服務業、實體經濟空心化,從長期來看對國家利益是非常不利的。
誠如李克強副總理所說的那樣,“推進營改增,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是以結構性減稅促進穩增長、調結構的‘關鍵點’”,我們期待,“好經念好”,真正實現“企業受惠、地方得益、國家稅制得到完善”的多方共贏的局面。(杜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