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穩妥恢復核電正常建設
國務院常務會議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核電建設作出部署:穩妥恢復正常建設;科學佈局項目,“十二五”時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數經過充分論證的核電項目廠址,不安排內陸核電項目;提高准入門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電項目,新建核電機組必須符合三代安全標準。
會議強調,發展核電,必須按照確保環境安全、公衆健康和社會和諧的總體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到核電規劃、建設、運行、退役全過程及所有相關產業。
王仲潁說,這是我國首次明確提出內陸地區不安排核電項目。“核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後果不可逆轉。強調核電安全第一,非常必要。”
史丹說,核電的發展必須採取萬無一失的方法,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但安全不是不發展。我國政府承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將達到15%左右,要實現這一目標,核電是最有潛力的一種清潔能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