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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起存,收益是活期存款的5倍。”“一年期穩健1號,50萬起,歷史平均年化收益率6%、8%”……在光大銀行的宣傳資料以及滾動屏幕上,隨處可見對理財產品的推薦。光大銀行收益率和存款利率做比較,給市民投資造成誤導。
記者調查:
只提高收益不提有風險
22日,有市民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光大銀行的理財產品宣傳彩頁,他說看了本報的報道後有些擔心前段時間購買的“陽光理財A+計劃”。
這份宣傳頁上分別介紹了“陽光理財A+計劃”和“活期寶”“假日盈”。其中一面這樣寫着:“保證本金、收益保底、最高年收益13.5%、10萬起存。”宣傳頁上滿是金幣,紅色的箭頭上“13.5%”特別醒目。宣傳頁底部有這樣一句話:“在100%保本和保底收益2%的基礎上,結構性存款理財通過與各類金融商品表現掛鉤,博取超額的回報。”
“上面寫着保本還能收益保底,銀行的人也說以前幾期的收益非常高。”這位市民說,要不是看到報道,他還不知道理財產品也有可能“顆粒無收”,有的產品甚至賠本。“他們說的話哪句可信,哪句不可信呢?”
而在這個宣傳頁的另一面,活期寶和假日盈的介紹更吸引眼球。活期寶這樣介紹:“活期理財,存取兩便;5萬起存,收益是活期存款的5倍。”假日盈則這樣介紹:“10萬起存,收益是活期存款的5-8倍。”。這個產品下面還附有一個小案例,一番計算之後得出的結論是,一年下來假日盈比活期利息收益多9984元。
在光大銀行解放路支行營業廳的柱子上,記者也看到相類似的理財產品宣傳。“光大銀行熱銷理財產品,半年期5萬起,預期年化收益率4.7%”“一年期穩健1號,50萬起,歷史平均年化收益率6%、8%”……不管是宣傳頁還是滾動屏幕,高收益都放在最醒目的位置,購買理財產品可能存在的風險則很難看到。
業內人士:光大銀行涉嫌違規
今年,央行連續降息,在存款利率走低的情況下,這種和銀行存款作比較的產品,確實讓人很動心。那麼,這些看起來很美的理財產品是不是和宣傳上的一模一樣呢?這些都無從知曉。
而且,今年1月1日施行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條明確指出:“商業銀行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第五十一條規定:“銷售人員從事理財產品銷售活動,應當遵循誠實守信原則。銷售人員應當忠實於客戶,以誠實、公正的態度、合法的方式執業,如實告知客戶可能影響其利益的重要情況和理財產品風險評級情況。”
銀行業內人士認爲,光大銀行將理財產品的收益與活期存款收益作比較,而且只提高收益不提有風險,涉嫌違規。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強調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是對投資者的保護,也是對商業銀行發展的規範。“這對銀行理財產品的銷售是一個約束,前提是銀行能夠按照這個辦法執行。如果無視這一‘辦法’,是非常危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