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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保監局今日發佈公告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良慶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被處以罰款15萬元,相關責任人亦受到相應處罰。
2012年6月,廣西保監局對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公司2012年1-4月存在虛列業務及管理費323871元的違法行爲。
林映彤時任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經理,負責公司全面工作,對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的行爲負有直接責任。
黃小華時任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財務部經理,負責轄屬機構費用報銷審覈,對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的行爲負有直接責任。
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六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廣西保監局決定對其作出責令改正,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林映彤、黃小華是對太平洋財險良慶支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違法行爲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廣西保監局決定對林映彤、黃小華分別作出警告,並處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