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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研究所副所長李佐軍日前透露,相關部門正在醞釀對汽車徵收排污費,目前處於論證階段。徵收汽車排污費很可能先以“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作爲試點,逐步向全國推廣。
有專家表示,除徵收汽車排污費外,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例如,可以用燃油稅和碳稅促進節能減排,可以用擁堵費解決道路擁擠或中心城區停車問題,這些做法在我國香港地區和新加坡已有實踐,執行效果可能比徵收汽車排污費好得多。此外,提高汽油和柴油的質量是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最快速的辦法,對新車和舊車都能收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汽車排污費並不是第一次作爲公共政策討論,雖然此前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徵收汽車排污費,但一直處於討論階段,尚無具體落實舉措。今年北京市政協提出《關於進一步提升首都空氣質量的建議案》,建議徵收機動車排污費,控制汽車的使用強度。北京市環保局曾表態要進一步研究是否可行。深圳市的《環境質量提升行動計劃》也提出在今年年底前研究制定按排氣量徵收汽車排污費,引導小汽車合理使用。
除了對徵收的必要性存在分歧外,對徵收汽車排污費的分歧還集中在徵收方式上。有觀點認爲,按汽車排氣量徵收是“一刀切”,不利於汽車行業技術進步。國泰君安汽車行業分析師張欣建議,如果要徵收排污費,應該以汽油使用的多少作爲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