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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0月1日電(記者陳煒偉、朱立毅)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和國家煤礦安監局辦公室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於9月下旬至11月組織開展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專項檢查。
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是指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
這份通知指出,此次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礦井是否按照要求,完成了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的建設完善工作。
二是煤礦企業是否按照要求,建設完善了監測監控系統,實現對煤礦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濃度、溫度、風速等的動態監控,甲烷、饋電、設備開停、風壓、風速、一氧化碳、煙霧、溫度、風門、風筒等傳感器的安裝數量、地點和位置是否符合規範。
三是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礦井以及中央企業和國有重點煤礦中的高瓦斯、開採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是否按照要求建設了符合實際、經濟實用、安全可靠的緊急避險系統。其他煤礦是否按要求組織建設緊急避險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