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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大的私立教育機構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今天宣佈,就渾水公司在2012年7月18日發表的報告中對新東方提出的多項指控,新東方董事會的特別委員會已經完成了獨立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沒有發現任何重要證據支持這些指控。
新東方此前宣佈,新東方於2012年7月20日成立特別委員會,由公司的三位獨立董事李廷斌、李彥宏和楊壯博士組成。特別委員會同時聘請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作爲獨立律師協助其對渾水報告中所提到的一些指控進行獨立評估。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隨後聘請了安永國際會計公司和通商律師事務所協助調查。
此次獨立調查,特別委員會和美國盛信律師事務所主要針對渾水報告中提到的三個核心指控,概括如下:
(1)指控新東方的一些或者全部學校實際上是特許加盟(franchises-in-disguise),因此,新東方報告了不實的學校數目和總收入;
(2)指控新東方的財務報表沒有準確反映北京海淀學校交納的企業所得稅;
(3)指控新東方不適當地將不同利益實體及其子公司(總稱“VIE可變利益實體”)的財務數據併入公司的報表,因爲根據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准則(U.S. GAAP),新東方對這些VIE可變利益實體沒有足夠的控制權,不能將其財務數據併入公司報表。特別委員會的調查範圍沒有包括渾水報告中沒有具體證據的泛泛指控。
經調查,特別委員會在“特許加盟”問題上沒有發現任何明顯證據支持渾水的上述指控。特別委員會收集的證據表明,新東方對其55家學校及其相關學習中心擁有所有權。新東方與21家第三方進行的品牌“合作協議”是完全不同的商業安排,沒有實質影響,而且也已經在公司財務報表中合適的體現出來。
在稅務問題上,特別委員會在獨立調查中沒有發現任何明顯的證據支持渾水的上述指控。
特別委員會了解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公司財務部正在評估新東方將VIE可變利益實體的財務數據併入公司財務報表的情況。因此,特別委員會對這一情況的調查也將持續。
新東方將在關於VIE可變利益實體的問題上繼續配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工作。同時,新東方將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12b-25表格,以根據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自動延緩提交新東方按20-F表格準備的2012財年年報(新東方的財年於5月31日結束)。
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是中國最大的著名私立教育服務機構,擁有培訓課程、培訓人次和分支機構保有量三項全國第一。新東方教育科技集團的美國存託憑證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碼爲“EDU”。